Sunday, December 31, 2006

美國真正的敵人

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blackjack&f_ART_ID=57442

美國紐奧良遭颶風卡崔娜重創,這個爵士樂之都浪漫不再,滿目瘡痍。大家一定會想,世界超強,美國第一大港紐奧良面對大自然的力量竟是如此脆弱!?也許,人類在經此教訓後,將學會謙卑。

然而,隨著災情的廣泛報導,人們不只驚訝「明天過後」電影場景的重現,大家看到的是許多絕望的雙眼,不幸的,他們大部份是黑人,華盛頓郵報從種族的面向寫了一篇「To Me, It Just Seems Like Black People Are Marked 」,是的,這些宛如被遺棄的黑人似乎被「打金印」流放了。


{中東一些伊斯蘭教激進份子對這個颶風帶來的巨大損害視為「美國的報應」,若知道美國原應治水的經費卻用在攻打伊拉克的事實後,只怕他們更要訕笑了。

與台灣921震災不同的是,台灣的阿兵哥在南投、台中等地救災的同時,沒有人帶著槍前往,在美國負責指揮救災的阿諾瑞中將(Lt. Gen. Russel Honore)卻要他的弟兄們不要把槍指向自己的同胞,這又是如何的諷刺。

而當阿諾瑞中將在記者會上斥責國土安全部部長講的話是「BS」時,我也不禁喝采,以找恐怖份子為職志的國土安全部面對救災卻只會推卸責任時,只有一個軍人當面痛罵才能敲醒這些「愛國者」。

世人此時或許會想起遙遠的伊拉克,一個中東國家中女權、社福皆較先進的國家,如今在美國的「解放」下卻變成恐怖主義的溫床,海珊是該懲罰,但不該連累伊拉克人民,當美國大兵從伊拉克到災後的紐奧良時說「我好像回到巴格達」時我要問:「誰把巴格達變成災後的紐奧良」。

看到美國黑人的處境,我想起拳王阿里拒絕去打越戰的往事,他說「我跟越共沒有仇」,他或許明白,貧窮才是黑人的敵人。 最後,聽到有少女被強暴至死,聽到有濫殺無辜的消息,美國這個「偉大國家」在世人心中的形象恐怕又要破滅了,但對美國人而言,事情總會過去,他們總會再站起來,只希望他們再重新出發的那一刻能再多想想,他們真正的敵人不是別人,而是他們自己的心。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9/6 相關文章:州長買大砲 總統攻伊…可憐紐奧良 by 陳盛

陳水扁踢到「台客」的鐵板

自從台灣教授協會、台灣教師聯盟、北社等多個團體8月16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台客」一詞代表著歧視、不認同台灣後,社會上對「台客」的爭議多了起來,以我的觀察來看,他們的意見並未獲得多數人的認同,許多被稱為「很台」的男女藝人則紛紛表示:「台客」不是他們所想的那麼樣!

8月25日,陳水扁接見「第9期全球台灣商會會長班」學員時說「台灣是我們的國家,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是台灣的主人,我們不是台灣的客人,更不是所謂的「台客」…」,這個時候,陳水扁的確是認同台灣教授協會等社團的說法。 但今天,陳水扁在「阿扁總統電子報」的「心情筆記」的一篇文章「不同的斯斯、不同的台客」中說: 「目前有一些朋友很認真的思考以「台客」來代表勇於顛覆傳統並充滿旺盛活力的台灣人民,積極洗刷過去「台客」所帶有的負面意義,這絕對是促使台灣社會朝向更健康、更多元發展的第一步。」
圖片說明:本期「阿扁總統電子報」 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blackjack&f_ART_ID=54391連結:「不同的斯斯、不同的台客」

真怪了,8月25日還在大聲疾呼『我們不是所謂的「台客」』,9月1日便「修正」為「台客有兩種」了嗎? 是看到台灣人已厭倦這種什麼都泛政治化的態度了?還是踢到「台客」的鐵板?

抹紅、煽動族群對立已經引不起多少共鳴了!當藝人們、觀眾們、年輕人們揚棄這類政治語言時,民進黨就該覺醒!何必無時無刻繃緊神經?何必緊抱著早已過時的意識形態!? 不過,陳水扁居然能臉不紅、氣不喘快速的從『我們不是所謂的「台客」』變成『台客是發自內心的自我認同,一種驕傲與自信的象徵』,看來,律師高考國文的作文題目「律師性格與國家領導」,還真是值得研究啊!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9/1

國民黨外來政權之悖論-兼論「台灣轉型正義」之選擇性


常聽到許多「外省人」與擔任蔣介石、蔣經國時代官員的人大談「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的理論,讓我感覺很突兀。我一直覺得很奇怪,國民黨統治台灣究竟是「外來政權」還是欠缺「民主正當性」?

這兩者看似相同其實不同,如果國民黨統治是欠缺「民主正當性」,就是國民黨在日本「歸還」台灣後所行使的統治程序不民主、未受台灣人民同意。但若國民黨統治台灣是「外來政權」,國民黨根本就無權統治台灣與介入台灣政治,國民黨本質上就是「殖民者」,無論如何「本土化」,也無法改變其「外來者」之本質。

如果以此為基礎,有必要探討「外來政權」究竟是怎麼回事。

首先,「外來政權」是否會因為「本省籍」人物的加入而質變為「本土政權」呢?

1994年4月,李登輝接受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的訪問說「身為台灣人的悲哀」,他表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當時他已經是中華民國總統,也是國民黨主席。

提倡「本土」與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最力的自由時報也時常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

其他人呢?

民進黨上下更是認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715聲明】發起人吳叡人也說「民進黨作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本土政權」,民進黨2000年才取得政權,可以推論吳叡人認為已進行過1996年總統直選、人民直接選舉的國民黨-仍然不是「本土政權」。

換句話說,按台灣李登輝、自由時報、民進黨及部份學者的主張認為:國民黨就算有本省籍人士加入,就算經過民主程序、人民投票,「國民黨仍然是外來政權」,即使他們身在其中亦同。

我不懂這是哪一國的「民主理論」?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居然沒有「民主正當性」?不是「本土政權」!好吧!我們依此進一步來探討「外來政權」的「責任」。

如果「外來政權」不能藉由民主機制而成為「本土政權」。那這批人過去「加入」「外來政權」、為「外來政權」而服務,就不能一筆勾消!豈能置身事外!?

這也不難查。

1971年10月,王作榮介紹李登輝加入國民黨。1972年,李登輝入閣,到2000年為止,李登輝為「外來政權」服務28年。自由時報擁有者林榮三,他1977年加入國民黨,擔任國民黨的「立法委員」。1980年,林榮三擔任國民黨的「監察委員」,1992年,擔任「監察院副院長」。當他在立法院為國民黨「外來政權」服務那段時間,他為「外來政權」的法案投票,也在監察院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如果在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過程中(如投票支持法案、審案、行政行為)侵害人權,難道不該與國民黨負連帶責任?

再進一步探討,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那國民黨「軍事統治」當然有非常嚴重的問題,他們在台灣的所有統治行為是否是就「自始無效」?

軍事獨裁者蔣介石欠缺民主正當性,且還是「外來政權」。那他破壞保護所有權的原則,以軍事力逼地主讓佃農「耕者有其田」、讓70%的台灣人分田,此行為「正義」、合法?(見台灣本省人的特權與轉型正義(由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政策論台獨的起源)

國民黨長久以來對農民的各種補貼,又「正義」嗎?

他們過去在中國大陸強迫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當然也是犯罪!

另外舉個例來說,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其父親是「老師」。如果「國民黨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國民黨若是「殖民統治」,那這些「老師」難道不是「殖民統治」「北京語化的共同正犯」?

該如何追究?

國民黨在軍事統治期間,外省軍官與軍事獨裁者蔣介石聯手擄掠人民並強迫其當兵、限制士兵階級「婚姻自由」、眷村只照顧特定階級的軍人,外省軍官難道不是「蔣介石侵害人權的共同正犯」?

我在被李登輝聯合「外來政權」以兵役法強迫去當義務役軍人維繫其政權時,發現基層連隊的三等士官長其薪水與上尉連長相同,接近五萬元,甚至於比較高。但我父親擔任「外來政權」的一等士官長時(時為1980年代,民國七十幾年),其薪水居然與民間臨時工薪水相近!?只有一萬元?(我父親60歲退伍後失業一年,後來才找到臨時工的工作)

我很想問一些眷村出身的教授們,你們偉大的爸爸當時領的薪水應該多得多吧?眷村是不是只照顧特定人?眷村軍人佔來台軍人百分比有多少?需要我公佈數據嗎?何況還有階級上的重大差距!(眷村造成的經濟差異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

這難道沒有階級壓迫嗎?沒有犯罪嗎?

強迫中國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更至少已構成私募軍隊罪,使人為奴罪、妨礙自由罪,部份軍官執行蔣介石「禁婚政策」侵害人權,這些行為當然不能以「命令」為理由來阻卻違法!?還有「吃空缺」的貪污罪!

「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查如此明確的犯罪?

所以,當【715聲明】眷村出身范雲教授在談轉型正義,眷村出身汪平雲律師在談轉型正義,我一直在看你們所謂「轉型正義」的範圍究竟及於你們自己嗎?

我要說明的是:即使指控國民黨為「外來政權」,並不能免除自己為「外來政權」服務的犯罪行為。

然而,這批人在譴責國民黨的同時,自己卻裝的沒事一樣。

這就是「轉型正義」?轉型正義原來是有「選擇性的」!?

這根本是一個悖論(paradox)-也就是矛與盾的爭議。一個簡單的說法是「全能的上帝能否創造自己搬不動的石頭」,他們根本不能排除自我指涉,他們從來沒感覺自己的矛盾嗎?

我要再質疑:如果身在「外來政權」之人指控「外來政權不義」,他們難道就「正義」了?

如果「外來政權」應該負責,為什麼他們不必負責?

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正當性,探討這些統治行為時為什麼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為什麼不是統統「自始無效」?

台聯說李登輝「開放探親」是對老兵的「大恩」,限制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本來就違憲,何來「恩」?(實際上是蔣經國開放的)

「榮民」就養金「不義」與否可以討論,那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那只給某些人眷村當然也要討論,還有薪水差距為什麼如此多?為什麼現在士官長薪水比照連長,當時卻不比照?那些犯罪行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相關人因與蔣家獨裁政權成為共犯結構並享受利益(利用外來政權得到任何形式利益之人),其刑事與民事責任更不能輕易放過!

現在不能「都算了」!

但是,在台灣,這些居然都可以化約為「轉型正義」!?並且只有蔣家與外省權貴「不義」而已!

我在看紐倫堡大審的時候可不是這樣啊!

二次大戰後,盟軍以自然法的理論定納粹的罪,不採其脫罪理由「執行上級命令」,而我國刑法第21條二款前段說「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後段則說「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外省軍官怎麼能對士兵執行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行為自由的法令?

為「外來政權」統治之人現在為什麼可以裝做沒事!?

要否定中華民國、要「轉型正義」我沒意見,但要澈底一點、不要有選擇性。

民進黨政權之行政院長蘇貞昌其父擔任蔣介石的公務員,他們兩代公務員卻累積多筆不動產與千萬存款與其可能上億的家產。他父親為「外來政權」統治台灣人民,不可以不追究!其他公務員即使是本省籍,為「外來政權」統治之行為也必須追究!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父親是外省人、老師,已退休卻仍住學校宿舍,難道不必追究?難道只因為她效命於民進黨?(請見返老家祭祖 郭:辭職非兒戲

凡論及「全球化」,必然會討論到「國家認同」、「民族認同」的衰減,那些學者怎麼能一面高舉「全球化」的大旗,又一面要大家有排他的「台灣認同」?然後又替「雙重國籍」辯護?

這種「悖論」在台灣泛濫成災,但如果這些人不惜自我否定,請記得:要追究他人罪行大談「轉型正義」時,必須把自己也算進去,當然包括所有的法律責任。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2/19

註:
關於眷村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由憲法之平等原則論台灣外省人之特權(眷村是不是特權?)外省權貴陳師孟

外省台獨、弒父情結、轉型正義

要身心障礙者道歉的醜惡社會

因為玻璃娃娃一案,大家把矛頭對準法官,也有人對玻璃娃娃的家屬有所批評,更有人對陳同學要負擔如此高額的賠償表示不解,願意替他負擔一部份。

這些事都值得討論,但我看到一個現象,讓我痛心與遺憾。

那就是許多身心障礙者紛紛出來道歉! 徐中雄為社會對陳同學「道歉」!玻璃娃娃關懷協會「道歉」!一些身心障礙者投書「道歉」!…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要「道歉」! 更讓我忿怒的是,玻璃娃娃關懷協會昨天正式聲明:「如果有玻璃娃娃受人幫助而不幸受傷甚至死亡,將不怪罪任何人或索賠,希望外界繼續以愛心來關懷這些玻璃娃娃。」!

民事責任也許可以不追究,但刑事責任怎麼能不追究?

玻璃娃娃是「人」,身心障礙者是「人」!他們在這個社會行動困難重重,要大家「幫忙」,他們應該「心懷感激」嗎? 這個社會根本就把身心障礙者看成低一等的「生物」,不認為他們有一般人都有的需求,食衣住行育樂及性慾對他們而言,當然是基本權利,可是,社會怎麼對待他們?

有用色來詐財的,有利用他們的,而根據93年度各縣市老舊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改善執行調查,台南縣、屏東縣等縣市,完成度是零,台灣人根本不重視無障礙空間!就拿一般可見的環境來說,一般的人行道有導盲磚嗎?斑馬線有蜂鳴器嗎?身心障礙者在台灣敢自己獨自一人旅行嗎? 再看看這個社會對身心障礙者多麼不友善!航空公司說為了「飛安」,身心障礙者要有人陪才能搭機,基隆市公車處司機們擔心自行搭車的身障乘客發生意外,怕賠錢,詢問相關局室可否「婉拒」身障者搭車,但他們為什麼不想,只能搭公車的身障者會是什麼樣的處境??不是山窮水盡還要受這個氣嗎?

再談工作權!眼盲者只能「抓龍」,肢障者只能修手錶、刻印章,身心障礙者只能賣彩券…,就算考上證照了又如何?天字第一號的盲人律師拖了多久才找到願意「收留」他的律師事務所?? 這個社會在工作上歧視身心障礙者,這個社會在行的方面上歧視身心障礙者,這個社會在就學上歧視身心障礙者(不提供相關設施,並以此拒絕他們就學)…,現在,身心障礙者還要說,若他們在接受幫助時不幸「死傷」,他們也將「不怪罪任何人或索賠」…,當我看到玻璃娃娃的家屬流淚這麼說時,我感到痛心! 一個生命不如一條狗嗎?

台灣的「正常人」聽到這些話還可以自命高尚嗎?還可以自以為「仁慈」繼續「施捨慈悲」嗎? 明明是這社會做的不夠,為什麼他們要「道歉」!?

我真的覺得這個社會很醜惡。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8/27 新聞連結: 身障者獨自搭乘 公車想拒載 2005/08/26 聯合報 玻璃娃娃關懷協會:幫助玻璃娃 意外不究責 2005/08/27 聯合報

再也沒有比這更讓台灣難堪的

據報導:對台灣發生泰勞暴動事件,泰國總理塔信廿三日說,他反對缺乏一技之長的勞工到海外,這些勞工通常無法獲得外國的法律保障,泰國目前勞力市場短缺,泰勞應選擇回國工作。 連結:泰總理 籲泰勞回國工作【2005/08/24 聯合報】

這真是難堪極了,泰國總理講的雖然委婉,但他沒說出口的大概是「人窮志不窮!」、「台灣沒有人權!」吧! 為什麼有些台灣人變得如此傲慢!?人權呢?大家應該大聲問!! 去年之前寫過幾篇相關的文章,也收集過相關的報導,再次貼出來,讓大家看看老說自己是「人權立國」的台灣是怎麼樣「保障人權」!

案例一:周燦德說「外籍新娘素質有問題,要節育」 周燦德日前在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公開呼籲外籍配偶「別生那麼多」,直指移民第二代容易有學習困難。他說,他是以非常嚴肅、憂心的心情說出這些話。

以下是兩則相關報導的節錄: 『國人與外籍、大陸人士通婚日益普遍,「新台灣之子」也愈來愈多,其所面臨的學習障礙、發展遲緩問題,受到關注。台北市立婦幼醫院心智科主任陳質采上午表示,根據該院心智科門診統計,「新台灣之子」目前已占求診者一成以上,其中又有一半以上,確實有發展遲緩現象。』 『新台灣之子 遲緩易受排擠』【2004/04/08 聯合晚報】

『「同學說我媽媽是菲傭!」一位外籍配偶的子女跟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的工作人員這麼說。隨著外籍配偶日益增多,外籍配偶的子女,所謂的「新台灣之子」的人口數也逐漸增加。根據調查,台北市的國小目前有2199位新台灣之子,其中有三成三學業適應不良,有兩成生活方面適應欠佳。』 『同學會說:你媽是菲傭 孩子很受傷』【2004/04/08 聯合晚報】 案例二:段氏日玲受虐案

案例三:社區主委歧視?狗鍊套混血童 台北縣新莊一名八歲的中越混血男童,日前放學回家時,竟然遭到社區主委, 當街用狗鍊套住脖子拖行,男童的母親認為,這已經嚴重涉及歧視,堅決提出告訴。不過社區主委則喊冤,他說當時只是想和小男孩玩遊戲,展現台灣人的親和力,無意歧視他。【2004/7/29華視】

案例四:彰化縣一名陳姓男子教兒子把越南配偶阮氏當外勞使喚訴還要求「三人行」
越南女子阮氏五年前嫁到台灣,才發現丈夫還與前妻在一起,娶她是為了要傳宗接代,痛苦不堪的她學寫大悲咒,希望為自己消災。 記者林宛諭/攝影 2005/08/17 聯合報 彰化縣一名越南配偶阮氏訴請離婚,她指控丈夫陳姓男子為傳宗接代,與前妻離婚後娶她,不但要求「三人行」,得子後還教兒子把她當外勞使喚。法院開庭時,她的大伯也出庭為她作證,但陳姓男子堅決否認阮氏所言。【2005/08/17 聯合報】

其他的案例就不列舉了,我還依稀記得滿口人權的呂秀蓮還說要「人權外交」、「柔性治國」、「兩性平權」…,現在只剩下口號嗎?

現在台灣呈現於世的是:部份台灣人極盡歧視之能事!有要人家生少一點的大官、有要外籍配偶「三人行」的、有以虐待她們為樂的、還有叫小孩稱自己母親為「外勞」的、更有以「展現台灣人的親和力」為名用狗鍊牽小朋友的… 這已不能用特例來解釋了,不然怎麼會層出不窮?這是台灣社會的「通病」!當大官都說「外籍新娘素質有問題,要節育」時我們就該警覺!! 現在泰勞抗爭,控訴台灣人權的低落,我們不該反省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8/24 相關連結: 人肉市場VS.人權立國 2004/11/07聯合報社論 人權是信念 不是裝飾品 by 陳長文 2003/11/24 聯合報 何忍台灣外勞宿舍變成了集中營? 2005/08/24 聯合報社論

你們這些講國語的!?

近日來因為「台客」的用語引起了一些爭議,有些本土社團跳出來發言,更掀起了波瀾,這件事大家也許知道,但大家由此可知,語言在台灣是極敏感的。 我今天算是以一個明確的回應網友的質疑,延續我前幾天的論調,現在我要對likolalo的「如果讓民進黨再執政下去,你怎麼知道台灣人不會像現在這樣苦﹖」正式的回應,要說明的是,我以他2005/08/19 18:42 修改第 2 次的版本來回應:

第一: likolalo對我質疑:「還可笑罵國民黨 如果讓民進黨再執政下去,你怎麼知道台灣人不會像現在這樣苦﹖」

我要向likolalo回答: 「罵國民黨」與「讓民進黨再執政下去」並無直接或間接的關聯性,聯網有多少支持親民黨的網民還不是罵國民黨,還不是罵馬英九,這與「讓民進黨再執政下去」有何關聯性?該批評的就要批評。

第二: likolalo對我質疑: 「這道理南台灣的福佬人都懂,你們北台灣的外省人跟上來了沒﹖我們用台語罵陳水扁,你們卻只會用國語罵宋楚瑜,哎,我們真是搞不懂耶」

我要向likolalo回答: 「用台語罵陳水扁」與「只會用國語罵宋楚瑜」能相提並論嗎?我在什麼人會上聯網政治版? 指出,上聯網的組成有一定的侷限性,上聯網的份子中「在南台灣用台語罵陳水扁」與「在北台灣用國語罵陳水扁」的比例能比嗎? 更奇怪的是,「你們」、「我們」之分也很怪,在聯網拿國民黨白色恐怖來批評的藍軍只有我而已,又用「講台語」、「講國語」來區分?有這種必要嗎? 如果要比的話,我根本沒有住在眷村,我母親那邊的人住在中南部,我從小與所謂的福佬人、客家人在一起玩,我連客語都聽得懂,拿語言來分類也太奇怪了吧? 我不喜歡用語言、族群來分類,我也不喜歡用支持或否定特定政治人物來分族群,我說過,我母親每天會聽一些綠色電台,但我也不會說你們「在南台灣用台語罵宋楚瑜」的,這能代表什麼? 我聽太多用台語罵宋楚瑜、罵國民黨、罵民進黨的例子了,語言不過是傳達思想的工具,用語言來判斷敵我,也太奇怪了吧?

今年紀念228,陳水扁上台致詞時用國語,台下喊「你說台語啦!說國語聽不懂啦!說什麼中華民國。」,這種民粹已經反噬民進黨了,所謂的泛藍軍與橘軍難道不該戒慎恐懼嗎??

泛藍或橘軍不要閉門造車,不要想當然爾,以我常接觸的兩個族群為例:為什麼年輕人不喜歡泛藍?這不是找幾個辣妹跳舞就可以的,要知道他們為什麼討厭國民黨!老年人為什麼不喜歡泛藍?就要去了解為什麼他們對民進黨有感情! 這不只是台語、國語、閩南、外省的問題而已。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8/21
國民黨外來政權之悖論-兼論「台灣轉型正義」之選擇性


常聽到許多「外省人」與擔任蔣介石、蔣經國時代官員的人大談「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的理論,讓我感覺很突兀。我一直覺得很奇怪,國民黨統治台灣究竟是「外來政權」還是欠缺「民主正當性」?

這兩者看似相同其實不同,如果國民黨統治是欠缺「民主正當性」,就是國民黨在日本「歸還」台灣後所行使的統治程序不民主、未受台灣人民同意。但若國民黨統治台灣是「外來政權」,國民黨根本就無權統治台灣與介入台灣政治,國民黨本質上就是「殖民者」,無論如何「本土化」,也無法改變其「外來者」之本質。

如果以此為基礎,有必要探討「外來政權」究竟是怎麼回事。

首先,「外來政權」是否會因為「本省籍」人物的加入而質變為「本土政權」呢?

1994年4月,李登輝接受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的訪問說「身為台灣人的悲哀」,他表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當時他已經是中華民國總統,也是國民黨主席。

提倡「本土」與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最力的自由時報也時常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

其他人呢?

民進黨上下更是認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715聲明】發起人吳叡人也說「民進黨作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本土政權」,民進黨2000年才取得政權,可以推論吳叡人認為已進行過1996年總統直選、人民直接選舉的國民黨-仍然不是「本土政權」。

換句話說,按台灣李登輝、自由時報、民進黨及部份學者的主張認為:國民黨就算有本省籍人士加入,就算經過民主程序、人民投票,「國民黨仍然是外來政權」,即使他們身在其中亦同。

我不懂這是哪一國的「民主理論」?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居然沒有「民主正當性」?不是「本土政權」!好吧!我們依此進一步來探討「外來政權」的「責任」。

如果「外來政權」不能藉由民主機制而成為「本土政權」。那這批人過去「加入」「外來政權」、為「外來政權」而服務,就不能一筆勾消!豈能置身事外!?

這也不難查。

1971年10月,王作榮介紹李登輝加入國民黨。1972年,李登輝入閣,到2000年為止,李登輝為「外來政權」服務28年。自由時報擁有者林榮三,他1977年加入國民黨,擔任國民黨的「立法委員」。1980年,林榮三擔任國民黨的「監察委員」,1992年,擔任「監察院副院長」。當他在立法院為國民黨「外來政權」服務那段時間,他為「外來政權」的法案投票,也在監察院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如果在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過程中(如投票支持法案、審案、行政行為)侵害人權,難道不該與國民黨負連帶責任?

再進一步探討,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那國民黨「軍事統治」當然有非常嚴重的問題,他們在台灣的所有統治行為是否是就「自始無效」?

軍事獨裁者蔣介石欠缺民主正當性,且還是「外來政權」。那他破壞保護所有權的原則,以軍事力逼地主讓佃農「耕者有其田」、讓70%的台灣人分田,此行為「正義」、合法?(見台灣本省人的特權與轉型正義(由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政策論台獨的起源)

國民黨長久以來對農民的各種補貼,又「正義」嗎?

他們過去在中國大陸強迫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當然也是犯罪!

另外舉個例來說,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其父親是「老師」。如果「國民黨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國民黨若是「殖民統治」,那這些「老師」難道不是「殖民統治」「北京語化的共同正犯」?

該如何追究?

國民黨在軍事統治期間,外省軍官與軍事獨裁者蔣介石聯手擄掠人民並強迫其當兵、限制士兵階級「婚姻自由」、眷村只照顧特定階級的軍人,外省軍官難道不是「蔣介石侵害人權的共同正犯」?

我在被李登輝聯合「外來政權」以兵役法強迫去當義務役軍人維繫其政權時,發現基層連隊的三等士官長其薪水與上尉連長相同,接近五萬元,甚至於比較高。但我父親擔任「外來政權」的一等士官長時(時為1980年代,民國七十幾年),其薪水居然與民間臨時工薪水相近!?只有一萬元?(我父親60歲退伍後失業一年,後來才找到臨時工的工作)

我很想問一些眷村出身的教授們,你們偉大的爸爸當時領的薪水應該多得多吧?眷村是不是只照顧特定人?眷村軍人佔來台軍人百分比有多少?需要我公佈數據嗎?何況還有階級上的重大差距!(眷村造成的經濟差異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

這難道沒有階級壓迫嗎?沒有犯罪嗎?

強迫中國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更至少已構成私募軍隊罪,使人為奴罪、妨礙自由罪,部份軍官執行蔣介石「禁婚政策」侵害人權,這些行為當然不能以「命令」為理由來阻卻違法!?還有「吃空缺」的貪污罪!

「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查如此明確的犯罪?

所以,當【715聲明】眷村出身范雲教授在談轉型正義,眷村出身汪平雲律師在談轉型正義,我一直在看你們所謂「轉型正義」的範圍究竟及於你們自己嗎?

我要說明的是:即使指控國民黨為「外來政權」,並不能免除自己為「外來政權」服務的犯罪行為。

然而,這批人在譴責國民黨的同時,自己卻裝的沒事一樣。

這就是「轉型正義」?轉型正義原來是有「選擇性的」!?

這根本是一個悖論(paradox)-也就是矛與盾的爭議。一個簡單的說法是「全能的上帝能否創造自己搬不動的石頭」,他們根本不能排除自我指涉,他們從來沒感覺自己的矛盾嗎?

我要再質疑:如果身在「外來政權」之人指控「外來政權不義」,他們難道就「正義」了?

如果「外來政權」應該負責,為什麼他們不必負責?

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正當性,探討這些統治行為時為什麼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為什麼不是統統「自始無效」?

台聯說李登輝「開放探親」是對老兵的「大恩」,限制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本來就違憲,何來「恩」?(實際上是蔣經國開放的)

「榮民」就養金「不義」與否可以討論,那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那只給某些人眷村當然也要討論,還有薪水差距為什麼如此多?為什麼現在士官長薪水比照連長,當時卻不比照?那些犯罪行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相關人因與蔣家獨裁政權成為共犯結構並享受利益(利用外來政權得到任何形式利益之人),其刑事與民事責任更不能輕易放過!

現在不能「都算了」!

但是,在台灣,這些居然都可以化約為「轉型正義」!?並且只有蔣家與外省權貴「不義」而已!

我在看紐倫堡大審的時候可不是這樣啊!

二次大戰後,盟軍以自然法的理論定納粹的罪,不採其脫罪理由「執行上級命令」,而我國刑法第21條二款前段說「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後段則說「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外省軍官怎麼能對士兵執行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行為自由的法令?

為「外來政權」統治之人現在為什麼可以裝做沒事!?

要否定中華民國、要「轉型正義」我沒意見,但要澈底一點、不要有選擇性。

民進黨政權之行政院長蘇貞昌其父擔任蔣介石的公務員,他們兩代公務員卻累積多筆不動產與千萬存款與其可能上億的家產。他父親為「外來政權」統治台灣人民,不可以不追究!其他公務員即使是本省籍,為「外來政權」統治之行為也必須追究!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父親是外省人、老師,已退休卻仍住學校宿舍,難道不必追究?難道只因為她效命於民進黨?(請見返老家祭祖 郭:辭職非兒戲

凡論及「全球化」,必然會討論到「國家認同」、「民族認同」的衰減,那些學者怎麼能一面高舉「全球化」的大旗,又一面要大家有排他的「台灣認同」?然後又替「雙重國籍」辯護?

這種「悖論」在台灣泛濫成災,但如果這些人不惜自我否定,請記得:要追究他人罪行大談「轉型正義」時,必須把自己也算進去,當然包括所有的法律責任。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2/19

註:
關於眷村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由憲法之平等原則論台灣外省人之特權(眷村是不是特權?)外省權貴陳師孟

外省台獨、弒父情結、轉型正義

「台客」也要政治化?夠了吧!

多年前,省籍情結還很重的時代,本省人與外省人互以歧視性的言語稱呼對方,其中,本省人稱外省人為「死豬仔」,外省人稱本省人為「台客」。

多年後,「台客」的內涵變成代表著某種「次文化」,代表某種特定服飾、言語喜好,在我看來,這是一種品味選擇,與其他文化相較也沒有什麼高低之分,只要自己舒服又不妨害別人,又有何礙?

然而,卻有一些人陸續說「台客」是歧視!是帶著不屑的態度和鄙視的語氣暗示台灣人、是污名化!這個名詞突然政治化了起來?!

今天,台灣教授協會、台灣教師聯盟、北社等多個團體更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台客」一詞代表著「優勢族群不經意流露出來的歧視心態」、「代表中國霸權對台灣的欺壓」、「居住在台灣卻不認同台灣,欲挑起族群的緊張」云云。

真的很奇怪,現在「台客」一語與幾十年前的定義已經大不相同了,居然還有人這麼「用心」的想盡辦法什麼都要扯上「不認同台灣」、「歧視心態」? 語言、辭彙的意義會隨時代改變的,這些高級知識份子不知道嗎?

以一個我常舉的例子「愚不可及」為例:孔子說「寧武子,邦有道則知;邦無道則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當時,孔子是說寧武子的「愚不可及」是大智若愚,但今日「愚不可及」卻是罵人笨的不得了,某些人非要死守著一個詞的定義未免奇怪了吧? 這種例子在日本更多了,「湯」在日本是指洗澡、到公共澡堂洗澡,這是唐朝傳下來的;今天,「湯」在台灣是指洗澡嗎?語言難道不會進化嗎?

我們再看看哪些人以「台客」自豪:某唱片公司舉辦「台客搖滾演唱會」,名單有伍佰&CHINA BLUE、陳昇及新寶島康樂隊、BABOO、張震嶽&FREE NIGHT+MC HOT DOG、豬頭皮、麻吉等,伍佰說「現在的「台客」好比經過文藝復興,本土味中添加了一絲絲浪漫的情愫,很可愛的」,有人還認為這是「一種榮耀」、「當下最流行的文化之一」呢! 而參與演唱會的歌星們,豬頭皮還有其他幾位都是常參與民進黨場子的常客,也認同民進黨的理念,他們不至於「優勢族群不經意流露出來的歧視心態」、「居住在台灣卻不認同台灣,欲挑起族群的緊張」吧!?


有個佛教故事: 佛印與蘇東坡鬥嘴,蘇東坡首先問:「你看我像什麼?」 佛印禪師說:「學士像一尊佛。」後又反問蘇:「學士看老僧像什麼?」 蘇東坡想了又想、看了看說:「和尚活像一堆牛屎。」 佛印禪師聽了,哈哈大笑,蘇東坡回家後,高興地對蘇小妹說:「我今天總算總算鬥勝佛印禪師了」接著便把他鬥禪的歷程重述。 蘇小妹聽後說:「老哥哥今天輸了!」 蘇東坡怒問:「我哪有輸!?」 蘇小妹說:「佛印禪師心中是佛,所以他看人人都是佛;哥哥一講話就是牛屎,你心中是什麼?可見印老的心境比你高!」 蘇東坡這才恍然大悟!

誰才是歧視? 說「台客」代表某種歧視未免太政治化了吧!

說歧視,還不如說「老芋頭」、「大陸妹」才是,這我可是常常聽到呢!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8/18 相關新聞: 伍佰邀台妹 閃亮三姊妹抓狂

國民黨外來政權之悖論-兼論「台灣轉型正義」之選擇性


常聽到許多「外省人」與擔任蔣介石、蔣經國時代官員的人大談「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的理論,讓我感覺很突兀。我一直覺得很奇怪,國民黨統治台灣究竟是「外來政權」還是欠缺「民主正當性」?

這兩者看似相同其實不同,如果國民黨統治是欠缺「民主正當性」,就是國民黨在日本「歸還」台灣後所行使的統治程序不民主、未受台灣人民同意。但若國民黨統治台灣是「外來政權」,國民黨根本就無權統治台灣與介入台灣政治,國民黨本質上就是「殖民者」,無論如何「本土化」,也無法改變其「外來者」之本質。

如果以此為基礎,有必要探討「外來政權」究竟是怎麼回事。

首先,「外來政權」是否會因為「本省籍」人物的加入而質變為「本土政權」呢?

1994年4月,李登輝接受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的訪問說「身為台灣人的悲哀」,他表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當時他已經是中華民國總統,也是國民黨主席。

提倡「本土」與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最力的自由時報也時常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

其他人呢?

民進黨上下更是認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715聲明】發起人吳叡人也說「民進黨作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本土政權」,民進黨2000年才取得政權,可以推論吳叡人認為已進行過1996年總統直選、人民直接選舉的國民黨-仍然不是「本土政權」。

換句話說,按台灣李登輝、自由時報、民進黨及部份學者的主張認為:國民黨就算有本省籍人士加入,就算經過民主程序、人民投票,「國民黨仍然是外來政權」,即使他們身在其中亦同。

我不懂這是哪一國的「民主理論」?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居然沒有「民主正當性」?不是「本土政權」!好吧!我們依此進一步來探討「外來政權」的「責任」。

如果「外來政權」不能藉由民主機制而成為「本土政權」。那這批人過去「加入」「外來政權」、為「外來政權」而服務,就不能一筆勾消!豈能置身事外!?

這也不難查。

1971年10月,王作榮介紹李登輝加入國民黨。1972年,李登輝入閣,到2000年為止,李登輝為「外來政權」服務28年。自由時報擁有者林榮三,他1977年加入國民黨,擔任國民黨的「立法委員」。1980年,林榮三擔任國民黨的「監察委員」,1992年,擔任「監察院副院長」。當他在立法院為國民黨「外來政權」服務那段時間,他為「外來政權」的法案投票,也在監察院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如果在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過程中(如投票支持法案、審案、行政行為)侵害人權,難道不該與國民黨負連帶責任?

再進一步探討,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那國民黨「軍事統治」當然有非常嚴重的問題,他們在台灣的所有統治行為是否是就「自始無效」?

軍事獨裁者蔣介石欠缺民主正當性,且還是「外來政權」。那他破壞保護所有權的原則,以軍事力逼地主讓佃農「耕者有其田」、讓70%的台灣人分田,此行為「正義」、合法?(見台灣本省人的特權與轉型正義(由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政策論台獨的起源)

國民黨長久以來對農民的各種補貼,又「正義」嗎?

他們過去在中國大陸強迫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當然也是犯罪!

另外舉個例來說,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其父親是「老師」。如果「國民黨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國民黨若是「殖民統治」,那這些「老師」難道不是「殖民統治」「北京語化的共同正犯」?

該如何追究?

國民黨在軍事統治期間,外省軍官與軍事獨裁者蔣介石聯手擄掠人民並強迫其當兵、限制士兵階級「婚姻自由」、眷村只照顧特定階級的軍人,外省軍官難道不是「蔣介石侵害人權的共同正犯」?

我在被李登輝聯合「外來政權」以兵役法強迫去當義務役軍人維繫其政權時,發現基層連隊的三等士官長其薪水與上尉連長相同,接近五萬元,甚至於比較高。但我父親擔任「外來政權」的一等士官長時(時為1980年代,民國七十幾年),其薪水居然與民間臨時工薪水相近!?只有一萬元?(我父親60歲退伍後失業一年,後來才找到臨時工的工作)

我很想問一些眷村出身的教授們,你們偉大的爸爸當時領的薪水應該多得多吧?眷村是不是只照顧特定人?眷村軍人佔來台軍人百分比有多少?需要我公佈數據嗎?何況還有階級上的重大差距!(眷村造成的經濟差異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

這難道沒有階級壓迫嗎?沒有犯罪嗎?

強迫中國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更至少已構成私募軍隊罪,使人為奴罪、妨礙自由罪,部份軍官執行蔣介石「禁婚政策」侵害人權,這些行為當然不能以「命令」為理由來阻卻違法!?還有「吃空缺」的貪污罪!

「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查如此明確的犯罪?

所以,當【715聲明】眷村出身范雲教授在談轉型正義,眷村出身汪平雲律師在談轉型正義,我一直在看你們所謂「轉型正義」的範圍究竟及於你們自己嗎?

我要說明的是:即使指控國民黨為「外來政權」,並不能免除自己為「外來政權」服務的犯罪行為。

然而,這批人在譴責國民黨的同時,自己卻裝的沒事一樣。

這就是「轉型正義」?轉型正義原來是有「選擇性的」!?

這根本是一個悖論(paradox)-也就是矛與盾的爭議。一個簡單的說法是「全能的上帝能否創造自己搬不動的石頭」,他們根本不能排除自我指涉,他們從來沒感覺自己的矛盾嗎?

我要再質疑:如果身在「外來政權」之人指控「外來政權不義」,他們難道就「正義」了?

如果「外來政權」應該負責,為什麼他們不必負責?

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正當性,探討這些統治行為時為什麼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為什麼不是統統「自始無效」?

台聯說李登輝「開放探親」是對老兵的「大恩」,限制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本來就違憲,何來「恩」?(實際上是蔣經國開放的)

「榮民」就養金「不義」與否可以討論,那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那只給某些人眷村當然也要討論,還有薪水差距為什麼如此多?為什麼現在士官長薪水比照連長,當時卻不比照?那些犯罪行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相關人因與蔣家獨裁政權成為共犯結構並享受利益(利用外來政權得到任何形式利益之人),其刑事與民事責任更不能輕易放過!

現在不能「都算了」!

但是,在台灣,這些居然都可以化約為「轉型正義」!?並且只有蔣家與外省權貴「不義」而已!

我在看紐倫堡大審的時候可不是這樣啊!

二次大戰後,盟軍以自然法的理論定納粹的罪,不採其脫罪理由「執行上級命令」,而我國刑法第21條二款前段說「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後段則說「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外省軍官怎麼能對士兵執行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行為自由的法令?

為「外來政權」統治之人現在為什麼可以裝做沒事!?

要否定中華民國、要「轉型正義」我沒意見,但要澈底一點、不要有選擇性。

民進黨政權之行政院長蘇貞昌其父擔任蔣介石的公務員,他們兩代公務員卻累積多筆不動產與千萬存款與其可能上億的家產。他父親為「外來政權」統治台灣人民,不可以不追究!其他公務員即使是本省籍,為「外來政權」統治之行為也必須追究!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父親是外省人、老師,已退休卻仍住學校宿舍,難道不必追究?難道只因為她效命於民進黨?(請見返老家祭祖 郭:辭職非兒戲

凡論及「全球化」,必然會討論到「國家認同」、「民族認同」的衰減,那些學者怎麼能一面高舉「全球化」的大旗,又一面要大家有排他的「台灣認同」?然後又替「雙重國籍」辯護?

這種「悖論」在台灣泛濫成災,但如果這些人不惜自我否定,請記得:要追究他人罪行大談「轉型正義」時,必須把自己也算進去,當然包括所有的法律責任。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2/19

註:
關於眷村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由憲法之平等原則論台灣外省人之特權(眷村是不是特權?)外省權貴陳師孟

外省台獨、弒父情結、轉型正義

台大台大真偉大

今天交大教授高正忠在聯合報投書,題目是「一校百大 百校苦撐 教育成功?」,雖然通篇沒有提到「台灣大學」,但我想,以台灣現在的大學而言,誰最有希望進入百大呢?在台灣,真可謂「台大一出,誰與爭鋒!」

其實,我一直認為談這種事無異於唐吉訶德,為什麼呢?就一般文、法、商、理、工的學術界中,「台大」不但是名牌而且是一股龐大的勢力,哪個學校沒有「台大幫」?

再者,台灣比較有苗頭的政治人物哪個不是台大?綠營行情好的如蘇貞昌、謝長廷,穩坐總統府的如陳水扁、呂秀蓮,哪個沒有「台大」加身?

藍軍呢?國民黨新任主席馬英九是台大人,陳文茜、李敖也是,宋楚瑜雖然不是台大畢業,副主席張昭雄卻是台大,親民黨中「台大幫」也夠開個同學會了!

台聯與新黨更不必說了,李登輝是台大,新黨立委、市議員也是一堆台大… 台大當然「三千寵愛在一身」!

所以,當民進黨、親民黨、國民黨、台聯與新黨競相跟年輕人招手時,我就奉勸一些朋友,「不是台大人,別進一家門」,民進黨中號稱最年輕的末代國大不也是台大人嗎?

台灣的政治現實就是:無論政黨怎麼輪替,「台大」是不會輪替的,台灣永遠是台大執政,政界的台大人只能用一句話來形容──「族繁不及備載」!台灣應該正名為「台大」! 你可以說我「羨慕又嫉妒」台大人,因為台大人受到這社會太多的呵護與享受極多的資源,我寫過的一篇文引用過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的〈誰是台大學生〉論文說: 八十六年至八十九年間,八二%的台大學生來自全國前二十所明星高中。 所有台大學生裡,來自台北縣市的比率占五七.六%,至於苗栗縣、嘉義縣、花蓮縣、新竹縣、台東縣等則都低於一%。 駱明慶更指出,台北市學生成為台大學生的機率是台東縣的十六倍,大安區學生更是台東縣的三十一倍。 而在台大法學院的學生中,父親是大學畢業生高達四二%,母親為大學畢業生的比率也高達二七%,高於一般大學生的一七%與七.五%。 也就是說,要成為台大學生,與家庭背景有極大的正相關,包括父母學歷,及住所區域等。學歷越高、工作所得越高、住所越接近城市(因為政府資源越多),你成為台大學生的機率越高。 在這個結構下,所有會念書、有能力念好書的學生都努力往前擠,擠到明星高中,再擠到這些公立大學。因為,「只要家裡出一個國立大學生,過去所繳的稅就都拿回來了。」 相關討論:這個不公不義的政府!

台大人的「聰明」光環下隱藏了多少社會的不公!?

然而,「台大」仍舊是成功的保證,「台大」仍然靠台灣納稅人而「成長、茁壯」! 我改編了一首兒歌「只要我長大」,叫做「台大台大真偉大」,希望台大人杜正勝能讓這首歌成為新的台大校歌,不但人人會唱,更能讓台灣人個個以台大為第一志願,這樣台大就可以直奔世界第一了!

台大萬歲!萬萬歲!

台大台大真偉大 曲:採用「只要我長大」 的原曲 歌詞:
台大台大真偉大
名譽照我家
為國去當官
賺錢笑哈哈
走吧走吧
台大台大 台
灣不用你牽掛
只要上台大
只要上台大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7/25
國民黨外來政權之悖論-兼論「台灣轉型正義」之選擇性


常聽到許多「外省人」與擔任蔣介石、蔣經國時代官員的人大談「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的理論,讓我感覺很突兀。我一直覺得很奇怪,國民黨統治台灣究竟是「外來政權」還是欠缺「民主正當性」?

這兩者看似相同其實不同,如果國民黨統治是欠缺「民主正當性」,就是國民黨在日本「歸還」台灣後所行使的統治程序不民主、未受台灣人民同意。但若國民黨統治台灣是「外來政權」,國民黨根本就無權統治台灣與介入台灣政治,國民黨本質上就是「殖民者」,無論如何「本土化」,也無法改變其「外來者」之本質。

如果以此為基礎,有必要探討「外來政權」究竟是怎麼回事。

首先,「外來政權」是否會因為「本省籍」人物的加入而質變為「本土政權」呢?

1994年4月,李登輝接受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的訪問說「身為台灣人的悲哀」,他表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當時他已經是中華民國總統,也是國民黨主席。

提倡「本土」與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最力的自由時報也時常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

其他人呢?

民進黨上下更是認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715聲明】發起人吳叡人也說「民進黨作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本土政權」,民進黨2000年才取得政權,可以推論吳叡人認為已進行過1996年總統直選、人民直接選舉的國民黨-仍然不是「本土政權」。

換句話說,按台灣李登輝、自由時報、民進黨及部份學者的主張認為:國民黨就算有本省籍人士加入,就算經過民主程序、人民投票,「國民黨仍然是外來政權」,即使他們身在其中亦同。

我不懂這是哪一國的「民主理論」?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居然沒有「民主正當性」?不是「本土政權」!好吧!我們依此進一步來探討「外來政權」的「責任」。

如果「外來政權」不能藉由民主機制而成為「本土政權」。那這批人過去「加入」「外來政權」、為「外來政權」而服務,就不能一筆勾消!豈能置身事外!?

這也不難查。

1971年10月,王作榮介紹李登輝加入國民黨。1972年,李登輝入閣,到2000年為止,李登輝為「外來政權」服務28年。自由時報擁有者林榮三,他1977年加入國民黨,擔任國民黨的「立法委員」。1980年,林榮三擔任國民黨的「監察委員」,1992年,擔任「監察院副院長」。當他在立法院為國民黨「外來政權」服務那段時間,他為「外來政權」的法案投票,也在監察院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如果在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過程中(如投票支持法案、審案、行政行為)侵害人權,難道不該與國民黨負連帶責任?

再進一步探討,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那國民黨「軍事統治」當然有非常嚴重的問題,他們在台灣的所有統治行為是否是就「自始無效」?

軍事獨裁者蔣介石欠缺民主正當性,且還是「外來政權」。那他破壞保護所有權的原則,以軍事力逼地主讓佃農「耕者有其田」、讓70%的台灣人分田,此行為「正義」、合法?(見台灣本省人的特權與轉型正義(由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政策論台獨的起源)

國民黨長久以來對農民的各種補貼,又「正義」嗎?

他們過去在中國大陸強迫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當然也是犯罪!

另外舉個例來說,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其父親是「老師」。如果「國民黨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國民黨若是「殖民統治」,那這些「老師」難道不是「殖民統治」「北京語化的共同正犯」?

該如何追究?

國民黨在軍事統治期間,外省軍官與軍事獨裁者蔣介石聯手擄掠人民並強迫其當兵、限制士兵階級「婚姻自由」、眷村只照顧特定階級的軍人,外省軍官難道不是「蔣介石侵害人權的共同正犯」?

我在被李登輝聯合「外來政權」以兵役法強迫去當義務役軍人維繫其政權時,發現基層連隊的三等士官長其薪水與上尉連長相同,接近五萬元,甚至於比較高。但我父親擔任「外來政權」的一等士官長時(時為1980年代,民國七十幾年),其薪水居然與民間臨時工薪水相近!?只有一萬元?(我父親60歲退伍後失業一年,後來才找到臨時工的工作)

我很想問一些眷村出身的教授們,你們偉大的爸爸當時領的薪水應該多得多吧?眷村是不是只照顧特定人?眷村軍人佔來台軍人百分比有多少?需要我公佈數據嗎?何況還有階級上的重大差距!(眷村造成的經濟差異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

這難道沒有階級壓迫嗎?沒有犯罪嗎?

強迫中國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更至少已構成私募軍隊罪,使人為奴罪、妨礙自由罪,部份軍官執行蔣介石「禁婚政策」侵害人權,這些行為當然不能以「命令」為理由來阻卻違法!?還有「吃空缺」的貪污罪!

「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查如此明確的犯罪?

所以,當【715聲明】眷村出身范雲教授在談轉型正義,眷村出身汪平雲律師在談轉型正義,我一直在看你們所謂「轉型正義」的範圍究竟及於你們自己嗎?

我要說明的是:即使指控國民黨為「外來政權」,並不能免除自己為「外來政權」服務的犯罪行為。

然而,這批人在譴責國民黨的同時,自己卻裝的沒事一樣。

這就是「轉型正義」?轉型正義原來是有「選擇性的」!?

這根本是一個悖論(paradox)-也就是矛與盾的爭議。一個簡單的說法是「全能的上帝能否創造自己搬不動的石頭」,他們根本不能排除自我指涉,他們從來沒感覺自己的矛盾嗎?

我要再質疑:如果身在「外來政權」之人指控「外來政權不義」,他們難道就「正義」了?

如果「外來政權」應該負責,為什麼他們不必負責?

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正當性,探討這些統治行為時為什麼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為什麼不是統統「自始無效」?

台聯說李登輝「開放探親」是對老兵的「大恩」,限制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本來就違憲,何來「恩」?(實際上是蔣經國開放的)

「榮民」就養金「不義」與否可以討論,那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那只給某些人眷村當然也要討論,還有薪水差距為什麼如此多?為什麼現在士官長薪水比照連長,當時卻不比照?那些犯罪行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相關人因與蔣家獨裁政權成為共犯結構並享受利益(利用外來政權得到任何形式利益之人),其刑事與民事責任更不能輕易放過!

現在不能「都算了」!

但是,在台灣,這些居然都可以化約為「轉型正義」!?並且只有蔣家與外省權貴「不義」而已!

我在看紐倫堡大審的時候可不是這樣啊!

二次大戰後,盟軍以自然法的理論定納粹的罪,不採其脫罪理由「執行上級命令」,而我國刑法第21條二款前段說「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後段則說「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外省軍官怎麼能對士兵執行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行為自由的法令?

為「外來政權」統治之人現在為什麼可以裝做沒事!?

要否定中華民國、要「轉型正義」我沒意見,但要澈底一點、不要有選擇性。

民進黨政權之行政院長蘇貞昌其父擔任蔣介石的公務員,他們兩代公務員卻累積多筆不動產與千萬存款與其可能上億的家產。他父親為「外來政權」統治台灣人民,不可以不追究!其他公務員即使是本省籍,為「外來政權」統治之行為也必須追究!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父親是外省人、老師,已退休卻仍住學校宿舍,難道不必追究?難道只因為她效命於民進黨?(請見返老家祭祖 郭:辭職非兒戲

凡論及「全球化」,必然會討論到「國家認同」、「民族認同」的衰減,那些學者怎麼能一面高舉「全球化」的大旗,又一面要大家有排他的「台灣認同」?然後又替「雙重國籍」辯護?

這種「悖論」在台灣泛濫成災,但如果這些人不惜自我否定,請記得:要追究他人罪行大談「轉型正義」時,必須把自己也算進去,當然包括所有的法律責任。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2/19

註:
關於眷村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由憲法之平等原則論台灣外省人之特權(眷村是不是特權?)外省權貴陳師孟

外省台獨、弒父情結、轉型正義

「省籍情結」是一個心靈魔咒

我身邊有歧視外省人的本省人,也有歧視本省人的外省人,比例我就不說了,套句胡卜凱先生的話,「凡事有個先來後到。外省人或內地人在台灣總算是客」,我知道學台語的外省人多的很呢!

我不學台語(閩南語),因為我根本就會講,生活中也偶爾會用,小時候也常看布袋戲與歌仔戲,閩南語連續劇也常看(連我爸也會看),所以,聽與說台語對我來說根本不是問題,每當聽到有人說台語「土」,甚至於是本省人自己這麼說時,我會覺得很奇怪,我覺得並不「土」。

我很奇怪為什麼外省人在台灣不會說台語,也許是受生活環境所限,甚至有些本省人在家也從不說台語,我住的不是眷村,沒有享受到國民黨的「大恩大德」,也因此,從來沒有什麼「竹籬笆內的天空」的問題,我要說的是,有時候,隔閡是自己創造的。

很少人會「發現」我是「外省人」,有時阿伯問路時就直接用台語向我問路了,我也會用台語回答他,我從來不覺得有什麼「疙瘩」,現在身分證、填資料都把「籍貫」去掉了,「省籍情結」有那麼嚴重嗎? 有的,我不知道為什麼所謂「外省人或內地人在台灣總算是客」可以成立,我一出生就在台灣,連出國也沒有,也從來也沒有到過大陸,又為這塊土地當兵兩年,我站夜哨的時候,從來沒有覺得我是「客人」,現在談政治,我就是「客人」了??

我曾寫過一段話: 『父親是外省人,你就是外省人。 母親是台灣人,你還是外省人。 父親是台灣人,你「才是」台灣人??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愛台灣」還不一定是台灣人,還必須政治正確,當蔣經國說「我也是台灣人」時,我覺得奇怪,有必要特別強調嗎?? 有必要!特別當你是「外省人」的時候! 』

真是奇怪啊!如果我血液中流著一半所謂「正港台灣人」的血還不夠的話,那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樣的國家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外省人」有什麼「原罪」,有些「原罪」勉強可以掰出理由: 有錢人的「原罪」是金錢。 台灣老師的「原罪」是「從來不繳稅」。… 外省人的「原罪」是「外省籍」?

這簡直莫名其妙!

如果二二八的帳要算在我頭上的話,那我老爸民國三十八年才被國民黨「帶」來台灣;如果說外省人欺壓本省人的話,他從來都是小兵也沒有抓過一個台灣人,吃飯也沒有不給錢;如果說他沒有貢獻的話,他為了中華民國在金門打「八二三」砲戰,還在台灣各地當苦工;少數人的錯要全體負責?少數人傷害了一部份的人,然後其他人藉此「要求」所有的外省人「承擔」… 這是什麼「原罪」??

我為什麼是「客人」不是「主人」?只因為我的血統不夠「純正」? 我長的像本省人,說話像本省人,到大陸還非得拿「台胞證」,現在因為我老爸是「外省人」,我就有「叛國」的危險?所有的「外省人」都有「叛國」的危險? 那些跟老共打仗的人算白死了??

難怪有些外省人對本省人有那麼深的不滿,問題是他們沒有「權柄」,也改變不了什麼,但上位者骨子裡就是有「省籍情結」 如果台灣真的要這樣看待我,真的要這樣看待外省人,我認了!我之前的建議「建議政府修改法律,外省人必須要受差別待遇,不能擔任任何政府官員及軍隊的正副主官」趕緊施行吧! 再補充一點,為了避免這種我認為不幸的事繼續發生,趕緊把所有「外省男人」全部結紮,避免他們生下「罪惡的後代」,就像納粹對待智能障礙者、精神病患一樣!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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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外來政權之悖論-兼論「台灣轉型正義」之選擇性


常聽到許多「外省人」與擔任蔣介石、蔣經國時代官員的人大談「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的理論,讓我感覺很突兀。我一直覺得很奇怪,國民黨統治台灣究竟是「外來政權」還是欠缺「民主正當性」?

這兩者看似相同其實不同,如果國民黨統治是欠缺「民主正當性」,就是國民黨在日本「歸還」台灣後所行使的統治程序不民主、未受台灣人民同意。但若國民黨統治台灣是「外來政權」,國民黨根本就無權統治台灣與介入台灣政治,國民黨本質上就是「殖民者」,無論如何「本土化」,也無法改變其「外來者」之本質。

如果以此為基礎,有必要探討「外來政權」究竟是怎麼回事。

首先,「外來政權」是否會因為「本省籍」人物的加入而質變為「本土政權」呢?

1994年4月,李登輝接受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的訪問說「身為台灣人的悲哀」,他表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當時他已經是中華民國總統,也是國民黨主席。

提倡「本土」與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最力的自由時報也時常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

其他人呢?

民進黨上下更是認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715聲明】發起人吳叡人也說「民進黨作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本土政權」,民進黨2000年才取得政權,可以推論吳叡人認為已進行過1996年總統直選、人民直接選舉的國民黨-仍然不是「本土政權」。

換句話說,按台灣李登輝、自由時報、民進黨及部份學者的主張認為:國民黨就算有本省籍人士加入,就算經過民主程序、人民投票,「國民黨仍然是外來政權」,即使他們身在其中亦同。

我不懂這是哪一國的「民主理論」?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居然沒有「民主正當性」?不是「本土政權」!好吧!我們依此進一步來探討「外來政權」的「責任」。

如果「外來政權」不能藉由民主機制而成為「本土政權」。那這批人過去「加入」「外來政權」、為「外來政權」而服務,就不能一筆勾消!豈能置身事外!?

這也不難查。

1971年10月,王作榮介紹李登輝加入國民黨。1972年,李登輝入閣,到2000年為止,李登輝為「外來政權」服務28年。自由時報擁有者林榮三,他1977年加入國民黨,擔任國民黨的「立法委員」。1980年,林榮三擔任國民黨的「監察委員」,1992年,擔任「監察院副院長」。當他在立法院為國民黨「外來政權」服務那段時間,他為「外來政權」的法案投票,也在監察院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如果在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過程中(如投票支持法案、審案、行政行為)侵害人權,難道不該與國民黨負連帶責任?

再進一步探討,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那國民黨「軍事統治」當然有非常嚴重的問題,他們在台灣的所有統治行為是否是就「自始無效」?

軍事獨裁者蔣介石欠缺民主正當性,且還是「外來政權」。那他破壞保護所有權的原則,以軍事力逼地主讓佃農「耕者有其田」、讓70%的台灣人分田,此行為「正義」、合法?(見台灣本省人的特權與轉型正義(由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政策論台獨的起源)

國民黨長久以來對農民的各種補貼,又「正義」嗎?

他們過去在中國大陸強迫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當然也是犯罪!

另外舉個例來說,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其父親是「老師」。如果「國民黨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國民黨若是「殖民統治」,那這些「老師」難道不是「殖民統治」「北京語化的共同正犯」?

該如何追究?

國民黨在軍事統治期間,外省軍官與軍事獨裁者蔣介石聯手擄掠人民並強迫其當兵、限制士兵階級「婚姻自由」、眷村只照顧特定階級的軍人,外省軍官難道不是「蔣介石侵害人權的共同正犯」?

我在被李登輝聯合「外來政權」以兵役法強迫去當義務役軍人維繫其政權時,發現基層連隊的三等士官長其薪水與上尉連長相同,接近五萬元,甚至於比較高。但我父親擔任「外來政權」的一等士官長時(時為1980年代,民國七十幾年),其薪水居然與民間臨時工薪水相近!?只有一萬元?(我父親60歲退伍後失業一年,後來才找到臨時工的工作)

我很想問一些眷村出身的教授們,你們偉大的爸爸當時領的薪水應該多得多吧?眷村是不是只照顧特定人?眷村軍人佔來台軍人百分比有多少?需要我公佈數據嗎?何況還有階級上的重大差距!(眷村造成的經濟差異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

這難道沒有階級壓迫嗎?沒有犯罪嗎?

強迫中國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更至少已構成私募軍隊罪,使人為奴罪、妨礙自由罪,部份軍官執行蔣介石「禁婚政策」侵害人權,這些行為當然不能以「命令」為理由來阻卻違法!?還有「吃空缺」的貪污罪!

「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查如此明確的犯罪?

所以,當【715聲明】眷村出身范雲教授在談轉型正義,眷村出身汪平雲律師在談轉型正義,我一直在看你們所謂「轉型正義」的範圍究竟及於你們自己嗎?

我要說明的是:即使指控國民黨為「外來政權」,並不能免除自己為「外來政權」服務的犯罪行為。

然而,這批人在譴責國民黨的同時,自己卻裝的沒事一樣。

這就是「轉型正義」?轉型正義原來是有「選擇性的」!?

這根本是一個悖論(paradox)-也就是矛與盾的爭議。一個簡單的說法是「全能的上帝能否創造自己搬不動的石頭」,他們根本不能排除自我指涉,他們從來沒感覺自己的矛盾嗎?

我要再質疑:如果身在「外來政權」之人指控「外來政權不義」,他們難道就「正義」了?

如果「外來政權」應該負責,為什麼他們不必負責?

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正當性,探討這些統治行為時為什麼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為什麼不是統統「自始無效」?

台聯說李登輝「開放探親」是對老兵的「大恩」,限制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本來就違憲,何來「恩」?(實際上是蔣經國開放的)

「榮民」就養金「不義」與否可以討論,那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那只給某些人眷村當然也要討論,還有薪水差距為什麼如此多?為什麼現在士官長薪水比照連長,當時卻不比照?那些犯罪行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相關人因與蔣家獨裁政權成為共犯結構並享受利益(利用外來政權得到任何形式利益之人),其刑事與民事責任更不能輕易放過!

現在不能「都算了」!

但是,在台灣,這些居然都可以化約為「轉型正義」!?並且只有蔣家與外省權貴「不義」而已!

我在看紐倫堡大審的時候可不是這樣啊!

二次大戰後,盟軍以自然法的理論定納粹的罪,不採其脫罪理由「執行上級命令」,而我國刑法第21條二款前段說「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後段則說「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外省軍官怎麼能對士兵執行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行為自由的法令?

為「外來政權」統治之人現在為什麼可以裝做沒事!?

要否定中華民國、要「轉型正義」我沒意見,但要澈底一點、不要有選擇性。

民進黨政權之行政院長蘇貞昌其父擔任蔣介石的公務員,他們兩代公務員卻累積多筆不動產與千萬存款與其可能上億的家產。他父親為「外來政權」統治台灣人民,不可以不追究!其他公務員即使是本省籍,為「外來政權」統治之行為也必須追究!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父親是外省人、老師,已退休卻仍住學校宿舍,難道不必追究?難道只因為她效命於民進黨?(請見返老家祭祖 郭:辭職非兒戲

凡論及「全球化」,必然會討論到「國家認同」、「民族認同」的衰減,那些學者怎麼能一面高舉「全球化」的大旗,又一面要大家有排他的「台灣認同」?然後又替「雙重國籍」辯護?

這種「悖論」在台灣泛濫成災,但如果這些人不惜自我否定,請記得:要追究他人罪行大談「轉型正義」時,必須把自己也算進去,當然包括所有的法律責任。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2/19

註:
關於眷村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由憲法之平等原則論台灣外省人之特權(眷村是不是特權?)外省權貴陳師孟

外省台獨、弒父情結、轉型正義

伊拉克天堂與倫敦地獄

美國入侵伊拉克之前,曾說要帶給他們民主與和平,那是一幅天堂的圖像。

英國倫敦,在今年7月7日發生爆炸案,死傷慘重,宛如地獄般的淒慘。

於是,英國倫敦在星期四(7月14日)當地時間正午12點為一個星期前(7月7日)的爆炸受害者默哀了兩分鐘,歐洲不少地區的人與美國亦同感悲慟。

根據報導,四名炸彈攻擊嫌疑人已被證實全都是英國公民,其中三人是巴基斯坦裔,令人驚訝的是他們全都出生於英國,這代表著與以往完全不同的恐怖主義,土生土長在英國的人為何會對自己的同胞下手,許多人也在思索這個問題。

我上網看了兩個英文網站的新聞,在紐約時報的相關新聞是「 London Mourns as Police Seek Suspected Bomb Maker 」,半島電視台的網站則有篇報導「 Report: US war has killed 39,000 Iraqis 」,這或許反應出中東國家與西方世界思維的根本歧異吧!?

英國倫敦在7月7日發生的事的確是慘劇,然而,類似的爆炸案在伊拉克是天天上演,在一本英國醫學雜誌「The Lancet」中說,伊拉克已有超過10萬人死亡了,而根據前述的報導,美國侵略伊拉克後,已有39,000名伊拉克人死亡了,為什麼沒有引起西方人的「震驚」?

或許就是伊拉克每天都有爆炸案,所以西方人「習慣了也不在乎」,而英國倫敦發生爆炸案後,西方人卻是義憤填膺…

美國入侵伊拉克後,說自己給伊拉克人帶來了言論自由與民主,說替伊拉克人除去了暴君海珊,說替伊拉克人建立了一個「民主」的國家,然而,附帶的是伊拉克人無辜被犧牲的生命,事實是伊拉克的新聞仍受到美國管制,真相是伊拉克人仍生活在恐懼中! 而英國,發生了這麼個悲劇,世界對恐怖份子同聲譴責,也把7月7日的倫敦爆炸案說的像「地獄」一樣,關於伊拉克,美國總統布希與國務卿萊斯則總表示「伊拉克得到了民主」,把伊拉克的未來說的像「天堂」一樣,但是,用不存在的WMD做藉口入侵,用軍隊帶給別的國家民主,帶給伊拉克人的還有「仇恨」吧?

杭廷頓教授寫了本書「文明的衝突」,引起許多爭議,或許就是因為對彼此文明的不了解,甚至於產生誤解,因而發生仇恨與對抗,在西方世界仍以為「以力服人」是唯一取勝之道時,倫敦爆炸案不該是個警鐘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7/15

從胡適的談話看台灣民主的恐怖

先看一段舊報導:
胡適在"自由中國之聲"電台答曾虛白有關清算"胡適思想"諸問題http://www.cncitizen.org/article.php?articleid=797 
  問:適之先生,您的見解是絕對正確的,近年來大陸上有許多知識分子,有些還是您的朋友,發表文章罵您,批評您,清算您的思想,說「胡適的思想是敵人的思想」,您對於這個清算「胡適思想」的運動,有什麼感想
  答:我曾經說過,在共產黨統治之下,不但沒有說話的自由,更重要的是人人都沒有不說話的自由。大陸上有些文人、學者發表文字罵我,清算我的思想,這都是大陸上沒有不說話的自由的鐵證。我一百分同情這些可憐的人、可憐的朋友,可憐他們沒有不說話的自由,我一點也不怪他們。我不但不怪他們,我還要感謝他們-感謝他們在鐵幕裡替我宣傳我的思想。
這份文稿的真實性如何我不知道,但至少我能百分之百的肯定胡適絕對說過這句話:『在共產黨統治之下,不但沒有說話的自由,更重要的是人人都沒有不說話的自由。』


在台灣呢?


居然有人因為我批評宋楚瑜就拼命要求我表態必須先「批扁」、「批馬」...批這批那,我連不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嗎?我連不表態的權利都沒有嗎?我連不批評別人的權利都沒有嗎?

我不知道胡適所說:『在共產黨統治之下,不但沒有說話的自由,更重要的是人人都沒有不說話的自由。』是不是玩笑話,我也不知道今天在大陸的共產黨是否還如胡適所說的那個樣子。
但我知道,在台灣談政治必須先表態「愛台灣」,批評泛藍前必須先批扁,批宋前必須先批馬...否則帽子將隨之而來!

這樣比共產黨高明到哪去?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6/28
修改第二次原因:
文中胡適談話真實無誤,請從5分15秒開始聽「胡適演講錄音」
http://www.sinica.edu.tw/as/hu/web/hs2/19530114speech.ram

國民黨外來政權之悖論-兼論「台灣轉型正義」之選擇性

常聽到許多「外省人」與擔任蔣介石、蔣經國時代官員的人大談「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的理論,讓我感覺很突兀。我一直覺得很奇怪,國民黨統治台灣究竟是「外來政權」還是欠缺「民主正當性」?

這兩者看似相同其實不同,如果國民黨統治是欠缺「民主正當性」,就是國民黨在日本「歸還」台灣後所行使的統治程序不民主、未受台灣人民同意。但若國民黨統治台灣是「外來政權」,國民黨根本就無權統治台灣與介入台灣政治,國民黨本質上就是「殖民者」,無論如何「本土化」,也無法改變其「外來者」之本質。

如果以此為基礎,有必要探討「外來政權」究竟是怎麼回事。

首先,「外來政權」是否會因為「本省籍」人物的加入而質變為「本土政權」呢?

1994年4月,李登輝接受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的訪問說「身為台灣人的悲哀」,他表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當時他已經是中華民國總統,也是國民黨主席。

提倡「本土」與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最力的自由時報也時常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

其他人呢?

民進黨上下更是認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715聲明】發起人吳叡人也說「民進黨作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本土政權」,民進黨2000年才取得政權,可以推論吳叡人認為已進行過1996年總統直選、人民直接選舉的國民黨-仍然不是「本土政權」。

換句話說,按台灣李登輝、自由時報、民進黨及部份學者的主張認為:國民黨就算有本省籍人士加入,就算經過民主程序、人民投票,「國民黨仍然是外來政權」,即使他們身在其中亦同。

我不懂這是哪一國的「民主理論」?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居然沒有「民主正當性」?不是「本土政權」!好吧!我們依此進一步來探討「外來政權」的「責任」。

如果「外來政權」不能藉由民主機制而成為「本土政權」。那這批人過去「加入」「外來政權」、為「外來政權」而服務,就不能一筆勾消!豈能置身事外!?

這也不難查。

1971年10月,王作榮介紹李登輝加入國民黨。1972年,李登輝入閣,到2000年為止,李登輝為「外來政權」服務28年。自由時報擁有者林榮三,他1977年加入國民黨,擔任國民黨的「立法委員」。1980年,林榮三擔任國民黨的「監察委員」,1992年,擔任「監察院副院長」。當他在立法院為國民黨「外來政權」服務那段時間,他為「外來政權」的法案投票,也在監察院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如果在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過程中(如投票支持法案、審案、行政行為)侵害人權,難道不該與國民黨負連帶責任?

再進一步探討,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那國民黨「軍事統治」當然有非常嚴重的問題,他們在台灣的所有統治行為是否是就「自始無效」?

軍事獨裁者蔣介石欠缺民主正當性,且還是「外來政權」。那他破壞保護所有權的原則,以軍事力逼地主讓佃農「耕者有其田」、讓70%的台灣人分田,此行為「正義」、合法?(見台灣本省人的特權與轉型正義(由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政策論台獨的起源)

國民黨長久以來對農民的各種補貼,又「正義」嗎?

他們過去在中國大陸強迫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當然也是犯罪!

另外舉個例來說,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其父親是「老師」。如果「國民黨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國民黨若是「殖民統治」,那這些「老師」難道不是「殖民統治」「北京語化的共同正犯」?

該如何追究?

國民黨在軍事統治期間,外省軍官與軍事獨裁者蔣介石聯手擄掠人民並強迫其當兵、限制士兵階級「婚姻自由」、眷村只照顧特定階級的軍人,外省軍官難道不是「蔣介石侵害人權的共同正犯」?

我在被李登輝聯合「外來政權」以兵役法強迫去當義務役軍人維繫其政權時,發現基層連隊的三等士官長其薪水與上尉連長相同,接近五萬元,甚至於比較高。但我父親擔任「外來政權」的一等士官長時(時為1980年代,民國七十幾年),其薪水居然與民間臨時工薪水相近!?只有一萬元?(我父親60歲退伍後失業一年,後來才找到臨時工的工作)

我很想問一些眷村出身的教授們,你們偉大的爸爸當時領的薪水應該多得多吧?眷村是不是只照顧特定人?眷村軍人佔來台軍人百分比有多少?需要我公佈數據嗎?何況還有階級上的重大差距!(眷村造成的經濟差異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

這難道沒有階級壓迫嗎?沒有犯罪嗎?

強迫中國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更至少已構成私募軍隊罪,使人為奴罪、妨礙自由罪,部份軍官執行蔣介石「禁婚政策」侵害人權,這些行為當然不能以「命令」為理由來阻卻違法!?還有「吃空缺」的貪污罪!

「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查如此明確的犯罪?

所以,當【715聲明】眷村出身范雲教授在談轉型正義,眷村出身汪平雲律師在談轉型正義,我一直在看你們所謂「轉型正義」的範圍究竟及於你們自己嗎?

我要說明的是:即使指控國民黨為「外來政權」,並不能免除自己為「外來政權」服務的犯罪行為。

然而,這批人在譴責國民黨的同時,自己卻裝的沒事一樣。

這就是「轉型正義」?轉型正義原來是有「選擇性的」!?

這根本是一個悖論(paradox)-也就是矛與盾的爭議。一個簡單的說法是「全能的上帝能否創造自己搬不動的石頭」,他們根本不能排除自我指涉,他們從來沒感覺自己的矛盾嗎?

我要再質疑:如果身在「外來政權」之人指控「外來政權不義」,他們難道就「正義」了?

如果「外來政權」應該負責,為什麼他們不必負責?

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正當性,探討這些統治行為時為什麼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為什麼不是統統「自始無效」?

台聯說李登輝「開放探親」是對老兵的「大恩」,限制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本來就違憲,何來「恩」?(實際上是蔣經國開放的)

「榮民」就養金「不義」與否可以討論,那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那只給某些人眷村當然也要討論,還有薪水差距為什麼如此多?為什麼現在士官長薪水比照連長,當時卻不比照?那些犯罪行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相關人因與蔣家獨裁政權成為共犯結構並享受利益(利用外來政權得到任何形式利益之人),其刑事與民事責任更不能輕易放過!

現在不能「都算了」!

但是,在台灣,這些居然都可以化約為「轉型正義」!?並且只有蔣家與外省權貴「不義」而已!

我在看紐倫堡大審的時候可不是這樣啊!

二次大戰後,盟軍以自然法的理論定納粹的罪,不採其脫罪理由「執行上級命令」,而我國刑法第21條二款前段說「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後段則說「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外省軍官怎麼能對士兵執行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行為自由的法令?

為「外來政權」統治之人現在為什麼可以裝做沒事!?

要否定中華民國、要「轉型正義」我沒意見,但要澈底一點、不要有選擇性。

民進黨政權之行政院長蘇貞昌其父擔任蔣介石的公務員,他們兩代公務員卻累積多筆不動產與千萬存款與其可能上億的家產。他父親為「外來政權」統治台灣人民,不可以不追究!其他公務員即使是本省籍,為「外來政權」統治之行為也必須追究!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父親是外省人、老師,已退休卻仍住學校宿舍,難道不必追究?難道只因為她效命於民進黨?(請見返老家祭祖 郭:辭職非兒戲

凡論及「全球化」,必然會討論到「國家認同」、「民族認同」的衰減,那些學者怎麼能一面高舉「全球化」的大旗,又一面要大家有排他的「台灣認同」?然後又替「雙重國籍」辯護?

這種「悖論」在台灣泛濫成災,但如果這些人不惜自我否定,請記得:要追究他人罪行大談「轉型正義」時,必須把自己也算進去,當然包括所有的法律責任。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2/19

註:
關於眷村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由憲法之平等原則論台灣外省人之特權(眷村是不是特權?)外省權貴陳師孟

外省台獨、弒父情結、轉型正義

老兵悲歌

今天新聞報導「榮民就醫 將不再全額補助」,雖然未必是指「老榮民」,但也讓我有所感慨,老兵今日的處境,有誰關心?

老兵出現在電視上的新聞還能是什麼?不是孤苦的獨居老人,就是死在家中多日無人聞問,要不然就是終身積蓄被人騙了,有誰重視他們的存在?

選舉時視他們為鐵票,不投給特定政治人物卻又說他們「生鏽」了,其實,不止是「生鏽」了,更是「少了」!去榮總看病的外省老兵「還剩多少」?

而今日台灣對老兵的無情更顯得這社會的病態! 去年320抗爭,這些外省老兵「自制」的少說話,因為外省口音已被「妖魔化」了,這是「外人」的「鐵證」,進一步推演,外省老兵就是不愛台灣!!

八二三戰死的外省老兵算白死了,開拓中橫客死異鄉的外省老兵算白死了,老來想「他鄉做故鄉」的外省老兵也別做夢,因為你們是「中國人」! 誰在乎他們的感情?

不是每個老兵都吃香喝辣!然而,沒有人對他們付出關愛,也成為了台灣社會的「政治正確」… 政客們要他們的票,就「賞賜」他們一點「關懷」,但老兵也很單純或心裏明白,這時候,不享受一點「尊榮」,誰還有可能「施捨」你們「同情」??

老兵對大陸山河的依戀是不會有人懂的,抗拒「老蔣不要老毛要」的口號後跟蔣介石來台的老兵至今顯得與台灣格格不入,何以致之? 因為他們出生的省籍不是台灣,因為他們對大陸有感情,無論他們對台灣有多大貢獻都一樣。 麥克阿瑟的名言:「老兵不死,只是逐漸凋零」(Old soldiers never die, they just fade away),果然不錯,但我還要再加上一句,『誰在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6/27
國民黨外來政權之悖論-兼論「台灣轉型正義」之選擇性

常聽到許多「外省人」與擔任蔣介石、蔣經國時代官員的人大談「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的理論,讓我感覺很突兀。我一直覺得很奇怪,國民黨統治台灣究竟是「外來政權」還是欠缺「民主正當性」?

這兩者看似相同其實不同,如果國民黨統治是欠缺「民主正當性」,就是國民黨在日本「歸還」台灣後所行使的統治程序不民主、未受台灣人民同意。但若國民黨統治台灣是「外來政權」,國民黨根本就無權統治台灣與介入台灣政治,國民黨本質上就是「殖民者」,無論如何「本土化」,也無法改變其「外來者」之本質。

如果以此為基礎,有必要探討「外來政權」究竟是怎麼回事。

首先,「外來政權」是否會因為「本省籍」人物的加入而質變為「本土政權」呢?

1994年4月,李登輝接受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的訪問說「身為台灣人的悲哀」,他表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當時他已經是中華民國總統,也是國民黨主席。

提倡「本土」與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最力的自由時報也時常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

其他人呢?

民進黨上下更是認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715聲明】發起人吳叡人也說「民進黨作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本土政權」,民進黨2000年才取得政權,可以推論吳叡人認為已進行過1996年總統直選、人民直接選舉的國民黨-仍然不是「本土政權」。

換句話說,按台灣李登輝、自由時報、民進黨及部份學者的主張認為:國民黨就算有本省籍人士加入,就算經過民主程序、人民投票,「國民黨仍然是外來政權」,即使他們身在其中亦同。

我不懂這是哪一國的「民主理論」?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居然沒有「民主正當性」?不是「本土政權」!好吧!我們依此進一步來探討「外來政權」的「責任」。

如果「外來政權」不能藉由民主機制而成為「本土政權」。那這批人過去「加入」「外來政權」、為「外來政權」而服務,就不能一筆勾消!豈能置身事外!?

這也不難查。

1971年10月,王作榮介紹李登輝加入國民黨。1972年,李登輝入閣,到2000年為止,李登輝為「外來政權」服務28年。自由時報擁有者林榮三,他1977年加入國民黨,擔任國民黨的「立法委員」。1980年,林榮三擔任國民黨的「監察委員」,1992年,擔任「監察院副院長」。當他在立法院為國民黨「外來政權」服務那段時間,他為「外來政權」的法案投票,也在監察院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如果在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過程中(如投票支持法案、審案、行政行為)侵害人權,難道不該與國民黨負連帶責任?

再進一步探討,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那國民黨「軍事統治」當然有非常嚴重的問題,他們在台灣的所有統治行為是否是就「自始無效」?

軍事獨裁者蔣介石欠缺民主正當性,且還是「外來政權」。那他破壞保護所有權的原則,以軍事力逼地主讓佃農「耕者有其田」、讓70%的台灣人分田,此行為「正義」、合法?(見台灣本省人的特權與轉型正義(由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政策論台獨的起源)

國民黨長久以來對農民的各種補貼,又「正義」嗎?

他們過去在中國大陸強迫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當然也是犯罪!

另外舉個例來說,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其父親是「老師」。如果「國民黨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國民黨若是「殖民統治」,那這些「老師」難道不是「殖民統治」「北京語化的共同正犯」?

該如何追究?

國民黨在軍事統治期間,外省軍官與軍事獨裁者蔣介石聯手擄掠人民並強迫其當兵、限制士兵階級「婚姻自由」、眷村只照顧特定階級的軍人,外省軍官難道不是「蔣介石侵害人權的共同正犯」?

我在被李登輝聯合「外來政權」以兵役法強迫去當義務役軍人維繫其政權時,發現基層連隊的三等士官長其薪水與上尉連長相同,接近五萬元,甚至於比較高。但我父親擔任「外來政權」的一等士官長時(時為1980年代,民國七十幾年),其薪水居然與民間臨時工薪水相近!?只有一萬元?(我父親60歲退伍後失業一年,後來才找到臨時工的工作)

我很想問一些眷村出身的教授們,你們偉大的爸爸當時領的薪水應該多得多吧?眷村是不是只照顧特定人?眷村軍人佔來台軍人百分比有多少?需要我公佈數據嗎?何況還有階級上的重大差距!(眷村造成的經濟差異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

這難道沒有階級壓迫嗎?沒有犯罪嗎?

強迫中國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更至少已構成私募軍隊罪,使人為奴罪、妨礙自由罪,部份軍官執行蔣介石「禁婚政策」侵害人權,這些行為當然不能以「命令」為理由來阻卻違法!?還有「吃空缺」的貪污罪!

「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查如此明確的犯罪?

所以,當【715聲明】眷村出身范雲教授在談轉型正義,眷村出身汪平雲律師在談轉型正義,我一直在看你們所謂「轉型正義」的範圍究竟及於你們自己嗎?

我要說明的是:即使指控國民黨為「外來政權」,並不能免除自己為「外來政權」服務的犯罪行為。

然而,這批人在譴責國民黨的同時,自己卻裝的沒事一樣。

這就是「轉型正義」?轉型正義原來是有「選擇性的」!?

這根本是一個悖論(paradox)-也就是矛與盾的爭議。一個簡單的說法是「全能的上帝能否創造自己搬不動的石頭」,他們根本不能排除自我指涉,他們從來沒感覺自己的矛盾嗎?

我要再質疑:如果身在「外來政權」之人指控「外來政權不義」,他們難道就「正義」了?

如果「外來政權」應該負責,為什麼他們不必負責?

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正當性,探討這些統治行為時為什麼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為什麼不是統統「自始無效」?

台聯說李登輝「開放探親」是對老兵的「大恩」,限制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本來就違憲,何來「恩」?(實際上是蔣經國開放的)

「榮民」就養金「不義」與否可以討論,那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那只給某些人眷村當然也要討論,還有薪水差距為什麼如此多?為什麼現在士官長薪水比照連長,當時卻不比照?那些犯罪行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相關人因與蔣家獨裁政權成為共犯結構並享受利益(利用外來政權得到任何形式利益之人),其刑事與民事責任更不能輕易放過!

現在不能「都算了」!

但是,在台灣,這些居然都可以化約為「轉型正義」!?並且只有蔣家與外省權貴「不義」而已!

我在看紐倫堡大審的時候可不是這樣啊!

二次大戰後,盟軍以自然法的理論定納粹的罪,不採其脫罪理由「執行上級命令」,而我國刑法第21條二款前段說「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後段則說「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外省軍官怎麼能對士兵執行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行為自由的法令?

為「外來政權」統治之人現在為什麼可以裝做沒事!?

要否定中華民國、要「轉型正義」我沒意見,但要澈底一點、不要有選擇性。

民進黨政權之行政院長蘇貞昌其父擔任蔣介石的公務員,他們兩代公務員卻累積多筆不動產與千萬存款與其可能上億的家產。他父親為「外來政權」統治台灣人民,不可以不追究!其他公務員即使是本省籍,為「外來政權」統治之行為也必須追究!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父親是外省人、老師,已退休卻仍住學校宿舍,難道不必追究?難道只因為她效命於民進黨?(請見返老家祭祖 郭:辭職非兒戲

凡論及「全球化」,必然會討論到「國家認同」、「民族認同」的衰減,那些學者怎麼能一面高舉「全球化」的大旗,又一面要大家有排他的「台灣認同」?然後又替「雙重國籍」辯護?

這種「悖論」在台灣泛濫成災,但如果這些人不惜自我否定,請記得:要追究他人罪行大談「轉型正義」時,必須把自己也算進去,當然包括所有的法律責任。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2/19

註:
關於眷村請見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由憲法之平等原則論台灣外省人之特權(眷村是不是特權?)外省權貴陳師孟

外省台獨、弒父情結、轉型正義

陳水扁給兒子的叮嚀

6月18日這天,台灣飄著雨,儘管台灣各地紛紛傳來災情,雖不能說路有餓殍,但大雨給各界造成的損失,可說是十分慘重,不過,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婚宴依然照常舉行,陳水扁雖然在喜來登飯店吃香喝辣,但也不忘他所統治向下沉淪中的台灣,陳水扁「總統」說:「台灣下大雨,正好可給新人機會教育,了解世上有許多不幸、弱勢的人,需要有悲憫的心,關懷別人。」,我想,災民一定很「感動」!

而出人意表的是,陳水扁叮嚀陳致中,未來不要走政治路

陳水扁當了總統,又天佑阿扁,兩槍都打不死,可說是洪福齊天,還從三級貧戶變成億萬富翁,兒子娶媳婦還可以買百萬名表,「政治路」到底有什麼不好!?

陳水扁提了他被關、吳淑珍一輩子坐輪椅、還有美麗島事件,似乎表示他「很可憐」,但別忘了,陳水扁統治台灣已經有五年了,人民痛苦指數年年攀高,人民生活水準日益降低,「三級貧戶陳水扁」變成了大總統,到底誰比較可憐??

然而,陳水扁在他的愛子陳致中大婚之日如此交待,必有深意,這讓我想到了洪榮宏有首台語歌「歹路不可行」。

這首歌,十分動聽,就我的感覺來說,若以一個江湖中人的心聲來看,是悔不當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而陳水扁自兩千年當選以來一路開支票「拼這個」、「拼那個」,卻又一事無成,只空留「子彈總統」的「盛名」,難道,「不要走政治路」隱含著什麼嗎?「不要走政治路」有沒有一點對自己沒有政績的感慨?

「歹路不可行 不可做歹子」!

天下父母心啊!

相關連結: 不公平!為什麼殷琪免繳稅? 這個不公不義的政府!

歹路不可行 作詞:黃敏 作曲:黃敏

歹路不可行 不可做歹子 父母疼咱那生命 不可給伊心疼痛 不可虛榮愛名聲 為著前途愛打拼 苦口良言著愛聽 歹路千萬不可行 父母辛苦來飼子 希望子兒做好子 黑暗江湖拼生命 真是給人心疼痛 回頭是岸向前行 不可擱再做歹子 看人有錢有名聲 不可想講咱歹命 命運不是天註定 著愛自己來打拼 暫時失敗不免驚 到尾仔才會知輸贏 歹路不可行 不可做歹子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6/19

不公平!為什麼殷琪免繳稅?

6月8日聯合報報導「前年所得前40名大戶 8人沒繳一毛稅」後,我就很想知道到底是哪些人這麼神通廣大,借用各式避稅手段,居然其中有八人未繳一毛稅錢!

現在,答案揭曉,今天蘋果日報報導,他們就是大陸工程總經理殷琪、威盛電子董事長王雪紅、佳格食品董事長曹德風等人,他們透過以捐地節稅,居然不用繳半毛錢,這社會真不公平!

政府對富人徵較多的稅,目的就是為了所得重分配,避免貧富差距程度日漸擴大,但是,台灣剛好相反,九十二年度「最高所得前四十名」的納稅人年所得都超過三億,但居然有十五人繳的稅不到他們所得的百分之一,其中八人沒繳半毛錢,這合理嗎?

根據「窮孩子 貧童5年暴增9倍 貧窮率激增至7.6% 」報導: 台灣的兒童人數減少,12歲以下兒童已從87年的381萬人減少至91年的352萬;但貧童人數不減反增,根據內政部統計顯示,中低收入戶兒童扶助人次從87年的3萬7710人次,成長為去年的34萬4412人次。 邵冰如/台北報導 94-06-08聯合晚報

殷琪自己身為人母,擁有大筆財富,看到越來越多的窮孩子,難道沒有一點感覺嗎?

而兒福聯盟統計,這半年來,高風險家庭增加一倍,父母無法供應家庭經濟,最先倒楣的就是小朋友,而依主計處統計,國內貧富家庭在二○○○年的「儲蓄金額不均率」從四十四倍到二○○三年的四百廿八倍,換句話說,當窮人存1萬 富人已存428萬,有錢人累積財富如此快速,為什麼還要想盡辦法的「節稅」? 家扶基金會6月7日發表的「台灣貧窮循環調查報告」,指出家扶扶助的一萬五千三百卅一個家庭中,近兩成已連續兩代陷入貧窮循環,每五個貧窮戶就有一個窮到子孫難翻身,透過教育來「階級重分配」更是不可能的任務,我在「這個不公不義的政府!」提到,當有錢人持續的透過本身的優勢,享用社會的資源,永遠壓著窮人,這社會還有公理正義嗎!?

「最高所得前四十名」的納稅人殷琪,風風光光的建設「台灣高鐵」,她的大陸工程也賺了不少錢,為什麼,她不願意為社會多付出一點!身為一個母親,看到台灣數以萬計的貧童深陷貧窮循環,為什麼忍心為了錢,運用種種節稅手段,連半毛錢也不繳給政府呢?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昨天上午針對最低稅負制說「政府稅賦制度不應分化富人與窮人,而是應以有效率的政府與沒有效率的政府,做為是否加稅的最重要依據。」,好像言之成理,但是,當七成以上的租稅重擔集中在薪資所得者身上;只有富人享有租稅優惠時,難道有錢人不該多繳稅嗎?

難道,殷琪免繳稅是合理的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6/15

成龍也說愛台灣,民進黨你們贏了!

今年成龍在坎城影展說了「四年內不來台灣」,又挑動民進黨的神經,新聞局後來發表聲明「不邀他參加台灣之夜」。

當時我有所感觸,寫了「成龍不來台灣,民進黨真威風」,感嘆民進黨的威力無窮,而昨天,成龍發表聲明,表示他的談話「被斷章取義、被扭曲」,他還談了他與台灣的感情,又提了買台灣米賑濟南亞海嘯災民的故事,總而言之,就是說他這個香港人「也」很「愛台灣」,我只能說:民進黨,你們贏了!!

一個不住在台灣的人、一個四海為家到處拍片的人、長久以來為台灣拒菸、捐血、捐髓、社會安全等活動做代言人的人、買台灣米捐南亞大海嘯的人、娶台灣人當老婆的人…,居然還要發表「聲明」表示「我愛台灣」、「我沒有傷害所有台灣人的感情」!?

民進黨,你們真了不起!不但能讓連宋趴在地上親吻土地以「明志」,現在又讓成龍從海外「舉證」他很愛台灣,你們真了不起!

每一個人都要「愛台灣」,多麼好的「美麗新世界」啊! 我不得不再說一聲:『民進黨,你們贏了!』

以下是成龍的聲明全文:
日前我在坎城說了一些話,引起波瀾,但是我發現我的話,竟被斷章取義、甚至被扭曲了。最近陸續還是有記者來問我這次所謂的「風波」。我成龍是大丈夫,敢作敢當,我說過的話,我會負責。但我不能接受有人刻意歪曲,抓住我講的某句話就自己發揮、無限延伸,任意編織罪名加在我身上。台灣,是我的情感寄託,我的太太林鳳嬌是台灣人,我對台灣有很深厚的感情。這次我提出這篇聲明,正是出自我對台灣朋友的感情,今天我發表我內心的感受之後,就不會再回答與這次風波有關的任何問題。 批評三一九 像對友諍言 我對台灣的批評言論,是出於我對台灣的關心,我希望台灣好,過去我參與了一些台灣的公益活動,為拒菸、捐血、捐髓、社會安全做代言人。愛之深,責之切,我講了些帶有情感取向的話,獲得許多的共鳴,但也有人不同意,說我「傷害了所有台灣人的感情」。這我不同意。我可能傷害了某些人的感覺,但我沒有「傷害所有台灣人的感情」。請不要動輒濫用「全台灣的人民」來給我扣上「不愛台灣」的大帽子,某些事某些人,並不等於全台灣。我提出對「三一九」事件的看法,我一再強調,是對事不對人,更不是批評所有的台灣人民。即使是朋友之間,也都可能會持各種不同的意見,對於現狀有相反的看法,經過交談,因而瞭解朋友之間的想法,這就是交流溝通,是朋友,就會互相尊重彼此的意見。若是我的看法讓某些台灣朋友感到不快,我在這兒向你們致以十二萬分的歉意,正因我將台灣當做我的朋友,所以我才提出我的看法,我並不認為這是不對的態度。侯孝賢導演以及許多電影界的朋友,也說:「就一句話嘛,有那麼嚴重?」我想,他們不一定完全同意我的話,但是如果我連自己有感而發的一句話都不能講,那才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批判衝著我 已超乎尋常 我聽到有人批評我,說我不是台灣人,不能批評台灣,那麼美國人、日本人就可以講台灣?香港也曾被台灣人批評,台灣人也常批評中國大陸,這些批評別人的人,有受到像我這樣被謾罵的待遇嗎?我知道台灣一些名嘴、名筆,有的和我持一樣的看法,他們卻沒有受到像我這次遭受超乎尋常的力量抗議或抵制。這一連串的似是而非、不公平的報導、否定我的報導,似乎都衝著我來,讓我覺得不可思議!我不想糾纏在不同的政治表述裡,請不要拿我來當作政治的宣傳工具。我是個演員,我不是政客。我不是滿腦子政治,但我認為我擁有表達自己感情的自由。 有人說我不在乎台灣市場,我要告訴台灣的朋友,台灣是我的娘家,我怎會不重視這塊土地呢?我怎會有了國際名利而忘了飲水思源呢?我是中國人,我拍中國電影,片子好看,有全世界的人看,但我不會忘記我的根本,拋棄愛護我的人。也有人攻擊我說我的票房下滑,今天的我,已經不在乎票房好或不好。在台灣也好,或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也好,哪怕只剩下二、三個人願意看我的電影,我還是會繼續拍下去。拍累了,我就退休。 的確,這幾年我在工作上做了很大的調整,自從我母親過世之後,電影對於我只是第二,我將公益活動擺在第一位,世界上哪裡需要我,我就去哪裡,票房已經不是我會在乎的事了。我也在香港號召演藝圈的同仁跟我一起做公益,我是做了再說,盡我棉力,回饋社會,回饋這世界,就怕做得不夠,來不及做。票房的起落,也給我警惕,提醒我必須更加努力,拍出好片,這些批評,我都虛心接受。瞭解我的電影記者朋友們就會知道,我除了拍動作電影之外,我也投資拍攝藝術電影,像是《胭脂扣》、《阮玲玉》、《長恨歌》。江山代有人才出,我很樂意栽培新人,鼓勵新人出頭,超越我,讓更多的華人在好萊塢能夠有一定的代表性,這是我們華人致力以赴的目標,更希望,讓華語片以華語發音,可能是國語,可能是台語、粵語或客家話,而不是只有英文配音,而是要讓全世界都看到我們華人在電影上的成就。 我注意到部份媒體及少數評論者扭曲我的說法,然後以他們自己預設的立場加以發揮,對我過去所做的貢獻不但忽略不提,甚至做出很輕蔑的評論,我感覺到這些人的不友善,但是不願意去猜測他們持續攻擊我的原因。我尊重所有對我的批評,但是這並不等於我可以接受無中生有、顛倒是非、陷我於不義的評論。 來台恐生波 能免就避免 說這幾年不來台灣,我是為免發生類似連戰先生在機場被抗議的紛亂場面,我不希望引起任何的不愉快,能避免我就盡量避免,這是我的本意,想不到被某些人曲解,又造成軒然大波。我感到很意外,因為台灣今天所享有的民主,是台灣所有人努力爭取來的,想不到,我的一番話,讓我遭到抵制,只因為我對台灣有些恨鐵不成鋼的批評就抵制我,那麼,這是民主嗎?民主國家難道不是倡導容忍異見,保障言論自由的嗎?不管你同不同意,我同意,真正的言論自由就是:「我反對你的話,但我維護你發表自己主張的自由。」 我在香港拍過很多關於警察的電影,劇情也曾經有壞警察,香港政府並未因此反對我,反而在拍片過程全力支持我。電影需要多元化的內容,藝術更需要更多的包容。 我對於那些批評我的人、謾罵我的人,我不但不會抵制他們,我反而會誓死捍衛他們批評我、詛咒我、毒罵我的人的言論自由,這就是成熟的民主社會應該有的風範,而我在此只為維護我一點點的言論自由抗辯。況且如果當我來到台灣而真的引起有人向我拉布條抗議叫罵的狀況,這些原本不應該發生的事情要是傳播到國際間,極可能會影響到台灣在國際間的形象。這樣的後果,我相信有理性的台灣同胞都不願意見到! 愛心無國界 買台米賑災 去年的南亞大海嘯,除了捐款,我還買了五萬盒熟飯捐到南亞,我買的、捐的就是台灣米,因為那是好米,是台灣高雄生產的米,是台灣中部生產的米。我一聽說這米飯可以打開即食,立刻想到這應該是很適合南亞沒水沒電的災民,我希望南亞災民能吃到一口好飯,也感懷台灣人民的愛心。我受聯合國之邀,擔任親善大使,看到柬埔寨被地雷炸斷腿的兒童,很痛心,我常掛在嘴邊的「世界和平」不是口號,而是我真正在付諸行動的事。愛心不分國界,而我們還在分你是台灣人,我不是台灣人,或更甚者,要報復誰、抵制誰,這一點,讓我非常感慨。台灣的農民面臨WTO的衝擊,台灣電影也有類似的困境。我很看好台灣的電影人才,我很欣賞楊德昌、侯孝賢、李安這幾位台灣導演,也很希望有進一步的合作,大家團結,共同拍出好電影,為所有華人爭光。何必興風作浪,讓親者痛、仇者快呢? 祝 台灣的朋友們 生活美好 平安如意 成龍 敬上 二○○五年六月九日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6/10

成龍 近3千字聲明 否認不愛台灣

【記者王惠萍/報導】 成龍坎城一句「4年內不來台」引發的後續效應,令成龍在事發後23天忍不住發出2800字的聲明,他希望媒體原文呈現,好向台灣人民道出他內心真正的想法。成龍聲明稿中,雖然對他的看法若讓某些台灣朋友感到不快致上12萬分歉意,但更要凸顯「言論自由」,他強調,尊重所有對他的批評,誓死捍衛他們批評的自由,但也要維護自己表達感情與言論的自由。 成龍從去年總統大選後對於「台灣」的兩次發言都引發軒然大波,先是「319兩顆子彈」事件後,他說出「天大的笑話」,惹來綠營大加撻伐;今年5月18日出席坎城影展,對台灣媒體脫口說出「4年內不來台灣」,又鬧出一陣喧騰,連新聞局長姚文智都跳出來說話。 成龍在昨天的聲明稿重申,他不接受有人刻意歪曲、抓住他的某句話就無限延伸,任意羅織罪名,更不接受所謂「傷害所有台灣人感情」的帽子。他強調台灣是他的娘家,怎麼會不重視這塊土地呢?。他表示對「319」的看法,是對事不對人。說出「這幾年不來台灣」,更是想避免類似連戰先生在機場被抗議的紛亂場面,或者有人拉布條向他抗議的畫面傳到國際間,會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沒想到又被曲解。 成龍以台灣女婿的身分,道出他對台灣的深厚感情。他表示,對台灣的批評是出自對台灣的關心,希望台灣好。成龍的聲明稿昨天引發有線電視台揣測是不是和「神話」要上片有關,成龍集團特別強調,上片何時都不清楚,這是兩回事,不要混在一起。 【2005/06/10 民生報】 @ http://udn.com/

進了草山就要落草為寇的山中傳奇

任務型國代昨天上午報到宣誓,合影時民主聯盟在國民黨、民進黨代表背後高舉兩黨是民主罪人的抗議布條。記者邱勝旺/攝影2005/05/31 聯合報

過去民進黨說「萬年國大」是「老賊」,去年阿扁罵立法委員是「新賊」,而今年的陽明山上,已不知該用什麼詞來形容他們這些國大了。

何以這麼說呢?

簡簡單單的「選黨不選人」的國大選舉,老早就決定好「結果」的修憲,先是立委選後,親民黨與台聯馬上「變臉」撕毀承諾,宣稱這種修憲坑殺小黨、不正義云云,並因此改變立場。真奇怪,民意代表對民意負責的基礎民主素養都沒有,還有什麼臉參與「民主政治」?直接說自己是「騙票」就好了,何必看重任何政治人物的政治承諾,我真不知道這些人日後有何立場指控陳水扁「騙人」?

之後,讓自己的「玉照」出現在選舉專刊的 國民黨任務型國代排名第三的中研院研究員朱浤源,「當選」後才「良心發現」,要在草山來個「山中傳奇」,這更離奇了,若覺得自己不該「為政治而服務」,當初就該嚴拒國民黨,可笑的是,朱浤源是「自我推荐」的呢,如果朱浤源認為「包裹修憲」是錯的,就不該把自己的「學術名聲」賠上去,如果這是「助紂為虐」的話,朱浤源助國民黨一臂之力後,再「瀟灑」的離開,這種「阿Q邏輯」實在令人百思不解。

口口聲聲說國民黨與民進黨推動「法理台獨」入憲的親民黨,更是充滿矛盾,「扁宋會」共識第三點提到: 「為提升國家整體的競爭力與政府的管理效能,有必要凝聚朝野共識進行憲政改革。陳總統及宋主席共同承諾,憲政改革的推動不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及台海現狀的改變,並依憲法所規定的程序進行修改。」

如果認為民進黨正在推動「法理台獨」入憲,那陳水扁顯然已經違反「扁宋會」共識第三點的「憲政改革的推動不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及台海現狀的改變…」,為何親民黨上下仍然認為陳水扁「沒有違反扁宋會共識」?這是無法並存的命題,親民黨自欺欺人可以,但別把別人當笨蛋。



其他的詭異情事,例如「林聖人事件」,及國大職權行使法的怪異規定,都在在顯示這些人把全民當猴子耍,現在更傳出了他們想來個「憲政論壇」,簡直莫名其妙! 看一則報導: 吃不到龍蝦鮑魚 有人不滿 任務型國代要求的福利不比常設國代少。許多回鍋國代,私下不斷地向同黨主席團主席抱怨住宿及交通補助費太少,要安排憲政論壇讓他們講話,就連五星級飯店安排的餐飲沒有龍蝦、鮑魚也不滿意。 記者尚毅夫、黃雅詩/台北報導 2005/06/01 聯合報

唉!什麼「山中傳奇」!簡直是醜聞!!

前一次修憲,國大們「自肥」、「延任」,被大法官宣告違憲,理由就是『按國民主權原則,民意代表之權限,應直接源自國民之授權,是以代議民主之正當性,在於民意代表行使選民賦予之職權須遵守與選民約定,任期屆滿,除有不能改選之正當理由外應即改選,乃約定之首要者,否則將失其代表性。』(釋字第 499 號

而今天,這些國大們一再違反他們與選民的約定,居然還有人夸夸其言,說他們這樣才是「民主」!?怪了,台灣的「民主」就是視民意如糞土嗎?

台灣三個黨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黨名都有個「民」字,但一碰到權力,竟是醜態百出,蔣介石退守台灣後,共產黨因為台北有個「草山」,譏諷蔣介石「落草為寇」,「草山」後來也改名為「陽明山」,但是,就是有一批人進了「草山」後,依然「忘了我是誰」。 難道進了草山就要落草為寇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6/1

外省人的原罪?

原罪(Original Sin),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主要是指人類生而有罪,其罪的來源是因為「亞當的錯」,也有另一方面的解釋,指的是人生下來就有犯罪的可能,然而,關於此仍然有非常多的爭議,也有人主張人類沒有「原罪」。(見 原罪論

但關於外省人的「原罪論」就簡單的多了,只要是外省人,就有「原罪」,按民進黨歷來對外省人的「定義」來看,父親是外省人,其子即為外省人,而只要是外省人,統統有「原罪」,而此「原罪」「代代相傳」。

那誰是外省人的「亞當」呢?

這個犯了錯的「亞當」就是蔣介石的統治集團,民進黨及台獨認為他犯的所有錯都要「所有外省人」來「承擔」,這就是外省人的「原罪」。

事實上,早在1964 年,彭明敏、魏廷朝、謝聰敏三人起草了「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他們認為:國民黨統治核心之外的大陸人與台灣人一樣,皆為國民黨政權下的被壓迫者,且認國家非以種族、文化、語言或宗教為基礎,也就是所以謂的「命運共同體」為出發點(見 中華民國總統一直是一個說謊者),當時,民進黨的台獨前輩並不認為「每個外省人都有罪」。

民進黨及台獨的轉變是自他們確立以狹隘民族主義為建國運動作基礎開始,沈富雄在爆料陳由豪一案中所批評的「台獨是最高道德」,就是深綠的一貫思想。

然而,每個外省人都有罪嗎?

我在「老兵為什麼那麼挺泛藍 」論證了國民黨過去以意識形態宰制外省人的事實,我並在「中華民國總統一直是一個說謊者 」提出了證據,最後,我在「從外省老兵的另一半談起」證明了國民黨統治階級限制外省士官以下階級結婚及退伍的權利以維持統治基礎(士兵須年滿40歲、士官50歲、士官長則要58歲才能退役,40歲以上才能結婚),相對的,外省公務員及軍官根本無此限制,外省士官以下階級是被壓迫者,外省公務員及軍官則是既得利益者。

此外,我也論證了外省士官以下階級受壓迫後只能娶台灣底層婦女的事實,這些外省人「有罪」嗎?

按民進黨對蔣介石的評價,蔣介石下令228,蔣介石實施威權統治及白色恐怖,蔣介石戒嚴限制人權,然而,若真要「算帳」,誰該「負責」?

就以最嚴厲的標準來說,盟軍在審判納粹時,那些替希特勒實施大屠殺的人雖然是依法令殺人,但他們仍然有罪,因為,「惡法非法」,法律形式合法不代他們這麼做是對的,他們仍然要負責。

如果真要追究,替蔣氏父子箝制言論自由的人,替蔣氏父子實施白色恐怖的人才應該負責,但又有個問題,「兇手是誰」,且「追訴時效」應該有多久?

然而,現存的許多外省政治人物有些是替蔣氏父子做過一些侵害人權的事的,民進黨應該怎麼找他們「算帳」?是要重新來一次「以牙還牙」嗎?

民進黨的選擇是污名化所有外省人,彭明敏等人認為的「被壓迫者」在民進黨的眼中變成「壓迫者」,都是必須「付出代價」的人。

可是,台灣的外省賤民階級無權無勢,如何去壓迫 ?他們又老又窮,社經地位低下,娶的又是台灣的弱勢女人,他們為什麼要「負責」?何況,大部份的外省中產階級及外省貴族根本不在乎這批「賤民」的死活,他們有些人不但藉由蔣介石侵害老兵的人權而獲利,還替蔣介石塗脂抹粉呢!

但民進黨不管,他們就是要掀起種族仇恨,藉由灌輸全民「每個外省人都有罪」的概念,才是通往執政之路的捷徑。

可憐的是誰?

外省中產階級及外省貴族可以移民,可以從政,還可以藉此撈票,無可奈何、貧而賤的老兵及其家人就「分享」了民進黨的指控。

民進黨如果覺得國民黨有很多錯,民進黨如果覺得某些外省人是獨裁者的鷹犬,為什麼不用法律制裁他們?為什麼用民粹來醜化所有外省人?為什麼讓一些本省人「恨」外省人?為什麼讓社會最底層的外省人活在痛苦中?

我說過,我只認同國民黨兩個功勞,建立中華民國與八年抗戰,台灣的經濟奇蹟則是犧牲許多人(本省及外省)換來的,我雖然不喜歡國民黨,我也不喜歡外省貴族及那些外省既得利益者,然而,我還是要反對民進黨,因為,我記得納粹德國時期馬丁神父在美國波士頓猶太大屠殺紀念碑上所說過的話: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會員,我不是工會會員,我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German original:
Als die Nazis die Kommunist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Kommunist.
Als sie die Sozialdemokraten einsperr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Sozialdemokrat.
Als sie die Gewerkschafter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Gewerkschafter.
Als sie mich holten,
gab es keinen mehr,
der protestieren konnte.

就算民進黨批評某些外省人有其一絲的道理,我仍然要為民進黨強加在我身上的「原罪」而抵抗,我要問,民進黨,你們以暴易暴能求得一點點的「正義」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2/16

註:這是我一系列談外省人文章的結尾,合計應超過幾萬字,下一步,將對一些炒作族群仇恨的政治人及學者做出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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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外省人,原罪,階級壓迫,族群歧視,族群仇恨,二二八,蔣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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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外省老兵的另一半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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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紀錄片導演蕭菊貞曾拍過一部片-「銀簪子─終究,我得回頭看見自己」,她從他的父親談起,十分動人,我想,就從外省老兵的另一半談起,或許大家比較能夠瞭解我要談的是什麼。

在「從文學作品看外省第二代」中,我舉出了三種「外省第二代」,第三種「外省第二代」的父親是外省軍人中的士兵階級,他們的母親按民進黨的標準則是「道地」的台灣人。

在朱天心的〈想我眷村的兄弟們〉提到:「空軍村的媽媽最洋派、懂得化妝,傳說都會跳舞,都會說些英文。陸軍村的媽媽最保守老實,不知跟待遇最差是否有關。海軍村的打牌風最盛,也最多精神病媽媽,可能是丈夫長年不在家的關係。憲兵村的媽媽幾乎都是本省籍,而且都很年輕甚至還沒有小孩,去他們村子玩的小孩會因聽不懂閩南語、而莫名所以的認生不再去。最奇怪的大概是情報村,情報村的爸爸也是長年不在家,有些甚至村民們一輩子也沒見過。」(麥田出版社,1992,88頁)

但這些外省老兵的家庭型態是完全不同的,國民黨用政策隔離他們後,他們只能晚婚,又由於沒錢,根本沒有人願意嫁他們。跟國府來台那批外省婦女多是隨夫來台的,未婚的也不會嫁給這些老兵,再加上被國民黨控管,因著種種原因外省老兵只能娶一些特殊情況的台灣女人。

事實上,老兵又老又窮當然也不帥,這些台灣女人為什麼要嫁他們?

這由老兵娶了什麼樣的台灣女人可以得到答案。

這些台灣女人有一部份是智能障礙者,有一部份是精神病友,有一部份是原住民婦女,有一部份是家庭貧困想靠女兒「改善家境」的人…

由於問題不少,這些老兵的後代往往有多重障礙,有罹患精神疾病的,也有智能障礙的子女,在榮總,在電視與報紙媒體中都屢見不鮮。

有些台灣人是喜歡歧視這些智能障礙者、精神病友、原住民婦女的,台灣人喜歡叫智能障礙者「白痴」,台灣人喜歡叫精神病友「瘋子」,台灣人喜歡叫原住民「番仔」,好像不這樣不能顯示這些台灣人「高人一等」。

民進黨及台獨則替老兵加了新綽號,叫做「中國豬」、「在台支那人」,於是,老兵的家人與後代集台灣所有污辱性的名詞於一身,再加上這些老兵「享受」的福利有限,經濟很差,只能任人歧視。

台灣不是有「社會福利」嗎?領「殘障手冊」也可以獲得補助啊!

民進黨其實不在乎這些身心障礙者的死活,不管一個外省老兵生了幾個身心障礙者,只要有領退休俸,就算他們平均所得在台灣人的貧窮線下,因為他們外省人的身份,他們就沒有「權利」領,即使告訴他們退休俸與社會福利是不同的概念,他們仍然拒絕補助,所以,各位可以看到許多底層外省人「拖老命」照顧一些身心障礙者,成為永遠的邊緣人。

事實上,國民黨的罪也很重。

在民國41年1月5日,國民黨制定了「戡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婚姻條例」與「軍人戶口查記辦法」,只有年滿28歲的軍官或技術士官才可以結婚,低階的士兵不能結婚,無權擁有家庭,不能領取身份証。

同年,國民黨規定規定,青壯士兵從「兵」都被晉升為“士官”,士兵須年滿40歲、士官50歲、士官長則要58歲才能退役,從此,這些低階外省人被國民黨綁的死死的。

退伍後,當然沒有一般社會的謀生能力,想結婚,一般人怎麼願意嫁?在階級複製、貧窮循環的影響,再加上社會歧視、外省老兵妻子個人問題重重交織下,這群人,成為台灣社會的邊緣人。
國民黨、親民黨的外省貴族們,就算看到這類新聞,心也不會痛一下,反正,民主嘛!這些人票一定會投我啦!而且,智能障礙者、精神病友不會幫我拉票,外省貴族又忙的要替台商服務,哪裡有空呢?

滿口「人權」的民進黨則是用「二二八」打翻所有的外省人,外省老兵與弱勢台灣人的後代在他們眼中「血統不夠純正」,屬於「雜種」,是他們汲汲營營要消滅的目標,死的乾乾淨淨最好!所以,他們就自生自滅好了!

於是,就算大家可以看到新聞中老兵拖老命的故事,就算國民黨對不起這些人,泛綠人民會說「他們是外省人,就算他們貧病交加,我們也不在乎」,泛藍人民會說「投我們就對了,我們民主、族群平等」,然後,老兵就算活著,在他們心中卻跟死了沒兩樣,這些「深藍」的人誰要關心?你們有票投就好了,講那麼多!

我要說,這些老兵不是「深藍」,是被壓迫者,當然,所有的投票專家、社會觀察家也會繼續忽視他們,就算他們生活痛苦、孤立無援又怎麼樣!

眼不見為淨,是吧!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2/10

消失的人口 by王浩威(精神科醫師) 【2004.04.15/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http://www.cyberbees.org/blog/archives/003402.html 民國八○年代我在東部工作,經常隨著<慈濟>基層醫療服務隊到每一個偏僻的聚落,四處訪視,接觸到許多曾沒被人討論過或報導過的現象。當時,對我的衝擊,一位自以為已經十分關心台灣社會的精神科醫師,實在是無法形容。擔任領隊的王英偉醫師,當時的<慈濟醫院>家醫科主任,現在的<國民健康局>副局長,經常安慰我們這些基層醫療服務隊的新兵,用十分體恤的口氣說:「沒關係,能做多少算多少。」

花東的偏僻村莊不是只有原住民聚落。不少客家或閩南的聚落,隨著農村的凋敝和伐木場的關閉,經常只有安靜的老人還羈住村裡,直到午後放學才聽見小孩的聲音。至於成年人,除了極少數甘心務農的,幾乎都看不到。我負責追蹤家訪的慢性精神分裂病患,「剛好」都是由西部新嫁來這裡的新娘。

還沒來東部以前,從沒看過這麼多慢性精神分裂或智障的新嫁娘住在同一農村。不過,在桃園或西部其他地方的眷村,這情形反而經常可見,特別是在上一輩的人口裡。

女人的婚姻,原本就像買賣一樣地充滿著交易色彩。做生意的過程中,買賣雙方彼此掂量著斤兩和價錢的形式,在婚姻中變成了是否「門當戶對」(在上層社會)或是「條件相合」(中產階級),甚至是直接的金錢買賣(在貧窮人口)。

光復以後,蔣介石政權率領來到台灣的眾多兵將,原本要反攻大陸的年輕歲月,隨著一年又一年的等待,不知不覺地開始各自娶妻生子。這麼多男人,如何找到妻子,只好各靠本事。所有可能婚嫁的女人就像是被挑選的貨品,從最上層的社會開始往下流,那些將軍或校官們挑走了最好的對象,剩下的再繼續往下漂流。於是,所有重度精神病和智障的女性患者,最後都留給了最基層也是最貧窮的小兵。

然而,智障也好,重度精神病也好,雖然不少是家族裡的偶發案例,但也有不少個案其實是很容易基因遺傳的。於是,多年以後,在台灣各地的精神科門診或病房,往往可以看到患者的榮民父親,帶著他生病的妻子,來探視剛剛發病住院的子女。榮民雖老矣,不再保衛國家,卻仍然負責照顧這個社會的精神病患或智障患者。多麼諷刺呀!


蜂報評註:這些外省老榮民默默承擔著照顧被壓迫在底層(或用主流語言的最弱勢)台灣婦女與子女的責任,遠比更多本省人對台灣付出更多的犧牲與奉獻(有誰比他們更愛台灣?),卻在晚年遭到政權帶頭的法西斯化屈辱與威脅--如中國豬滾回去!試問,究竟是誰不愛台灣呢?

後來,榮民們越來越凋零了,再加上兩岸開放可以回鄉娶親,這些女性精神分裂病患者,也是婚姻市場中最不受歡迎的滯銷品,失去了原來最底層的也是站立在最後一條防線的「買主」。 民國八十年,在花東偏遠的農村,我才愕然發現,原來不再有榮民可作為婚姻對象的精神病或智障患者,許多都嫁來這裡了。在凋敝的農村裡,自農村長大的女子,幾乎都不願留在這個既偏僻又辛苦難維生的地方,在成年以前就早早離開,再也不回來了。至於男性,個性外向,對新事物的刺激是正面反應的,也全離開了。在我拜訪的這些家庭,西部精神病患新嫁的少年郎,全都是木訥寡言的古意人。

十年又過去了,台灣開放外籍新娘,從大陸、越南各地湧進我們這個社會。不論是西部的美濃或東部的富里,所有的農村都是外籍新娘。然而,這些新一輩罹患精神分裂病或智障的女性呢?在台灣這個沒有太多社會福利制度的國度裡,我們似乎再也看不到她們的出現。然而任何人都知道,她們還是存在於這個社會裡。只是,此時此刻,是誰在照顧她們?沒有人知道,似乎,也沒人關心這問題吧。

以下引自人民網 http://tw.people.com.cn/BIG5/43948/3739302.html 台灣老榮民——被人遺忘的角落(節)
2005年09月30日08:30
去台灣駐點多次后,有位朋友突然說起:“你應該去看看老榮民。”

  “榮民”是台灣對服役多年的退伍軍人的稱呼,所謂“榮譽國民”,老榮民則已成為1948年、1949年隨蔣介石退居台灣的那批軍人的特定稱呼。從高階職位退下來的榮民退休金不算少,可以頤養天年。這位朋友讓我去看的低階老兵。  在台北的繁華鬧市,是很難看到這些老兵的。一次駐點,我特別到負責榮民管理的“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稱“退輔會”)的網站瀏覽,進入屬於老榮民的“榮民之家”網頁,我榮幸地成為第537個訪客。一位父親就是榮民的朋友,聽說我要寫一篇關於老榮民的文章,好心地問我:會有人看嗎?老榮民已經被大多數的台灣人遺忘了。

  最糟的不是遺忘,而是污名。民進黨執政后,島內一度談大陸色變,對大陸懷有感情的老榮民,也不能幸免,被指“通共賣台”,還有甚者攻擊他們是“台灣寄生虫”。台灣的媒體對老榮民鮮有報道。很少的報道中,也絕大多數是參與詐騙、被人欺騙,或者自殺、事故等黑色新聞。這也難怪,這群年紀至少70歲的老兵,每月退休金隻有1.3萬元新台幣(合3000多元人民幣)左右,而在台北,街頭小店的一碗面也要100元新台幣,老榮民生活都難以為繼,甚至幾年前,“退輔會”也從人道出發,建議允許老榮民回大陸安度晚年,以他們的收入,在大陸的農村生活還是綽綽有余的。又老又窮,再加上少小離家,沒讀過什麼書,老榮民自然成為台灣社會的最底層。

  被人左右的人生

  一次駐點,我們來到台北縣北投林裡,傍山有一片違章建筑,數十間簡陋板房裡住著一批老兵。我們去時,幾位老榮民正坐在路邊的破椅子上聊天、晒太陽。聽說我們從大陸來,一位姓劉的老伯笑了,說:“我是湖南人。”劉老伯說,他18歲時是被抽丁當了兵,“我抽到了第二個,以為當兵很好玩,其實一點不好玩。”就這樣一路打仗,南京、唐山、北京都去過。有一次打著打著,一搭話,原來是老鄉,“自己打自己干什麼嘛?”劉老伯說到這裡,長嘆一聲。后來,他就一路走,也沒明白怎麼回事就到了台灣。

  從1948年、1949年開始,100多萬人隨國民黨遷移台灣,其中有60多萬是軍人。大多數老兵都有著類似劉老伯的經歷,十幾歲的年紀糊裡糊涂當了兵,渡海赴台的時候也不知道這一去將幾十年都不能再回故鄉。

  當時的台灣從自然環境到人民生活都比久經戰亂的大陸要優越,20歲不到的年紀重新開始生活也不是難事,但是各種復雜的原因 ,他們仍然沒有進入正常生活軌道。

  1952年,台灣當局一方面實施“精兵政策”,讓老弱殘兵從軍中退下來﹔另一方面,為了反攻大陸的需要,設法使軍中有過戰斗經歷的年輕士兵留下來。因此規定,青壯士兵無論當年在大陸是志願或被迫從軍,都被晉升為“士官”,服務年限也相應延長,士兵須年滿40歲、士官50歲、士官長則要58歲才能退役。

  而為了便於管理,這些士兵還被各種條件限制不能正常成家立業。當年的理由簡直有幾分可笑,為了防止女匪諜假借結婚之名滲透軍中,也為了避免軍人因為結婚而分心,國民黨當局制定了所謂“戡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婚姻條例”和“軍人戶口查記辦法”,規定隻有年滿28歲的軍官或技術士官才可以結婚,且以“軍人身份補給証”作為軍人唯一的身份認証和管理依據,而現役軍人除非在軍營以外的地方仍擁有家庭,擁有棲身之所,才能申請身份証。簡單地說,一個低階的士兵不能結婚,而沒有家庭,也不能領取身份証。

  這些限制使得本來已經語言不通、習慣不同的老兵根本無法融入台灣社會。1959年,執政當局才將婚姻限制放寬到年滿25歲的所有士官都可以結婚、現役士兵服役滿三年也可以結婚﹔1968年又修正“軍人戶口查記辦法”,讓大多數的軍人可以擁有身份証。但此時,那些低階士官兵都已差不多40歲。

  最低層的兵日子都不好過。開始不讓退役,劉老伯指著背后的綠樹成蔭的山坡說,“這山上以前都是石頭,都是我們種的樹。”不過,他還是想盡辦法退了。“當兵不自由啊。”退役后,不懂技術,找不到什麼好工作,什麼雜活都干過。  至於住處,不少老兵就在自己開荒的地方落腳,自建一些簡單房屋,后來漸成村落,老榮民的村落。這些房子內部空間很小,也就是十多平米,房子之間互相緊挨著,狹小的過道隻能容兩個人穿插而過。

  86歲的黃傳金老人終身未娶。他出身在湖北孝感的農村,1946年被抽壯丁來到台灣。他由於有輕度中風,靠從大陸過來的女兒照顧,女兒也60歲了。我們走進了黃傳金老人的家。屋子裡非常的簡陋。房間成一字型排列,臥室裡放著兩張單人床、一個衣櫥和一張桌子,空余的地方僅容一人站立。中間是一個能放下一張長沙發的過道,放著一張飯桌,既是吃飯地方也是休息的地方。過道連著廁所和廚房。房頂距離地面也就2米,顯得很壓抑。

  當時,作為當局“安置計劃”的一部分,退役的老兵也成為台灣基礎建設的主力軍,從1961年起,有將近4500個沒有達到退休年齡而想退役的士官,組成兩個“開發總隊”,沿著台灣花東縱谷進行墾荒工作。開發隊的成員,要至少勞動兩年以上,否則隻有身體較差、無法負荷墾荒工作的人才能提前退伍。台灣從南到北都留下了這些退役老兵的足跡,島內最著名的中橫公路就是老兵們當年修筑的,很多老兵有爆破經驗,修路時的爆破工程自然不在話下。這些道路至今也是島內的主干道之一,不過,走路的人向來是不會記著真正修路的人。有人叫老榮民“台灣寄生虫”也就不奇怪了。

  痛苦一生的婚姻  婚姻幾乎是每個老兵一生的傷痛。  劉老伯說:“我老婆糖尿病,過世了。”再一問,劉老伯才慢慢講,以前沒結婚,因為沒有錢。60歲才娶了老朋友的女兒,她,22歲,“給了5萬塊訂金。”年齡為什麼差距大?她腦子有病,劉老伯搖搖頭,連飯也不會做。那十幾年,要照顧她,還要工作養家。劉老伯不願多提舊事:“他早就要把女兒訂給我,我不要。沒結婚時想結婚,結了婚就后悔了。不會再娶嘍。”

  一位從小在眷村長大的欒先生說:“語言不通,又不識字,當時什麼樣的人才肯嫁這些低層老兵呢?不是殘疾就是智障。常常看見他們娶的媳婦,一瘸一拐地來了,或者嘴斜眼歪,都不少見。”

  七十年代,在后裡馬場,一位老兵娶了一位全身萎縮的媳婦,一動也不能動,每天躺在床上,吃飯喝水都要喂。老兵當時在馬場工作,每天喂馬、放馬,還要回家照顧她,平時還要找時間上街撿垃圾,好多賺一點錢。

  年輕的欒先生不理解,問他:你這是何苦?他說:你們年輕人不懂,這樣我就可以不用花錢出去找妓女了,也不會染上什麼病。

  即使如此,根據“退輔會”統計,有超過5萬以上的老榮民始終未婚。  台灣解除戒嚴后,老榮民間開始流行到大陸娶妻。不過,雖然都是60歲以上的年紀,但是每個老榮民省吃儉用積攢下的錢在大陸很多地區還是很有誘惑力的。因錢而嫁的大陸新娘,有對老榮民照顧有嘉,讓他們晚來享福﹔也有不少唯利是圖的。

  大陸新娘在台灣是弱勢群體,“老榮民”卻被大陸新娘騙得最多,有的甚至被騙的很慘。
  77歲的高老伯就是如此,他說,之前娶的一位大陸新娘把他迷昏,拿走了他的全部積蓄就跑回家去了。另一位老先生,也被老婆騙走200多萬元新台幣,但他表現出很無悔的樣子,說反正是給大陸做貢獻了。

  盡管如此,不少人還在前仆后繼地迎娶大陸新娘。理由很簡單,孤獨,想念家鄉,他們回不了家,但對家鄉的一山一水還是記憶猶新,而且年紀越大,越是懷念老家。但現在回去,又不能適應了,不要說環境,連天氣都有點過不慣了,因為畢竟在台灣過了大半生。大陸新娘成為他們的感情慰藉。66歲的陳宜奮說,這麼大年紀了,娶老婆干什麼啊,因為孤獨。兩個人說說家鄉的話,做點家鄉的菜,回憶起小時候的光屁股生活,晚上有人睡在旁邊,感到安慰和溫暖。

  當然,騙老榮民的也不僅是大陸新娘。欒先生的表哥也是老榮民,由於他在大陸有不愉快的遭遇,一度想娶個印尼太太,欒先生勸他:“你六十多歲,娶一個二十幾歲的,別的不說,身體就對付不了。”他聽從了。第二次他又要娶,也是個印尼女人,比他小幾歲,年齡還相當。但是現在的情景是,他每半年領一次退休金,拿到錢后,他的印尼太太就會按時回來和他住上一個月,然后帶走他的一半退休金離台回鄉,因為這是結婚時說好的。平時,表哥仍然一個人孤獨地過著日子。

  歸鄉路如此曲折

  1987年台灣開放回大陸探親,很多老兵喜極而泣。然而歸鄉也並不是沒有尷尬和傷痛。
  77歲的朱有福是上海人,1949年從上海坐船來台灣。當過海軍。1955年退伍,成家,老伴1978年去世。

  朱有福說,1949年有一個口號是:“一年准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我們堅信是能成功的,誰也不會去懷疑這個口號,誰懷疑誰的思想就有問題,思想有問題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誰都相信這句話,因為蔣介石是神。可是一喊就是幾十年,就再也沒有回家過。那時回家的決心不隻刻在心上,還刻在身上。說著,他伸出左手,往上撂起袖口,我們赫然看到了刻在他手上的“反共抗俄,民國40年1月1日”的藍色字跡。皮膚已經失去光澤,但印跡卻難以去除。他說他當時所在的裝甲兵隊1000人身上都刻下了這樣的印跡,他們也就是在這樣的決心下,日思夜想地反攻大陸成功,想打回老家。

  “剛開放,我就回去了。”劉老伯開心地說,那時,媽媽已經去世了,沒見到,老父親還在。“父親還認得我呢,現在他已經過世了。沒趕上見面,他們三天后,打電報給我。”說到這兒,劉老伯混濁的眼睛泛起一層淚光。第一次回大陸,劉老伯說,看到家裡屋子正中挂著一個毛澤東的畫像,便立刻遮上眼睛說:“這是誰啊,挂這裡?我不想看。”果然,第二天,畫像就被取走了。說起這件事,劉老伯表情很得意。

  欒先生的表哥也是老榮民,來台灣之前,曾在大陸娶過一個媳婦,還生了一個女兒。

  兩岸解禁后,他立刻回到家鄉尋親。妻子是已經過世了,當地幫他找到了女兒。

  他給女兒一家蓋了房、買了三大件,還買了一輛摩托車。十幾年前,摩托車在家鄉的那個小地方,還很轟動,平時有什麼活動,甚至由他們騎著摩托車在前開路。可是女兒還是不滿足,找各種名義向他要錢。

  表哥隻是從上士退伍,沒有太多退休金,不久,他就開始感到經濟壓力了。台灣的家人出主意,讓他和女兒談談,告訴她們其實他自己也沒什麼錢。一深談,表哥越來越覺得不對勁,這才發現,此人根本不是他的女兒,是當地的某人找來的自己親友。

  表哥從此再沒回過家鄉。

  快要離開的時候,我終於忍不住問劉老伯最后一句話:“你這樣過一輩子,恨不恨誰?”
  劉老伯嘴角顫動了半天,看不出似哭似笑,隻是混濁的眼睛盈出了淚光,“誰也不恨哪,要恨隻恨自己命不好,打仗沒被打死,活著受罪啊。” 說著,站起來,拿起拐杖,一跛一拐准備回家。不過,他轉而還是開心地說,“過幾天,我就要回老家了。”

  我們走時,80多歲的周瑞老人揣著手仍在村裡游蕩,他說他會落葉歸根,死后埋在湖北的家鄉。

  要不了多少年,“老榮民”在整個台灣就將絕跡,“老榮民”也將成為歷史名詞。實際上,也許歷史根本不會記錄他們這群渺小而卑下的小人物,隻是,小人物的慘淡一生就可以被輕易抹滅嗎?
來源:人民網(責任編輯:何晶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