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0月 14, 2009

國會助理薪水

簡單回應一下「抓鄉鎮長的清潔隊兒子,不抓立委的紈絝子弟?」,但此文可獨立成篇,就另發一文。
時季常網友表示「立委應該有權決定自己要聘什麼人當助理,以及在規定的範圍內決定他們的薪水多少。一個立委如果連聘誰當助理的權利都沒有,那也未免太離譜了吧!」,這很奇怪,如果什麼人都可以,管他要不要做事,植物人可以嗎?八十多歲老人從不出現可以嗎?管他領多少,人頭可以嗎?
舉個例子。
林濁水在立法院的陳姓國會助理在2007年申請退休,退休前半年的平均月薪超過19萬元,8年半的年資可以領到約320萬元的退休金,一般勞工也沒這麼爽,滿口仁義道德大台獨的林濁水,用這種方式掏空退休金基金,合理嗎?
你們認為台灣人民應該被立法委員利用來支付這些國會助理退休金嗎?
如果林濁水在立法院的陳姓國會助理沒領到19萬卻為了增加退休金而填這麼多,光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就夠嗆的。
  多名不願具名的立委都強調,請親友來當助理、若真的有來上班,其實沒什麼;但很多人請親友掛名助理當人頭,例如過去就有立委將自己八十幾歲的母親掛名助理,連立院都看不過去,這形同是,把錢從左邊口袋放到右邊口袋,這才嚴重!
或許網友認為這種方式沒什麼,但我認為既然這個費用叫做「助理費」,就不是立法委員薪水的一部份,不是立法委員薪水的一部份,就不能假借其他名義冒領,這是違法的,這是詐領。應該構成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罪。
我個人認為,既然這個薪水由納稅人支付,就不可以放任,而且國會助理們素來的主張也是要求制度化,不能因人設事。
至於路人Juno網友表示「也許取消立委助理的薪水是唯一的解決之道。 一個真正為人民服務的立委應該不在乎自掏腰包來聘請助理」,這就有點超乎人情了,過去有則新聞:
只看助理的薪水與賴幸媛不斷強調「你們是在做有意義的事」來代替他們想要的薪水,還不如制度化比較合理。
法律並沒有賦予立法委員偽造文書的「免責權」,只是司法機關不追究而已。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9/10/15
林濁水1助理月薪19 比部長高
【聯合晚報/記者王正寧/台北報導】 2006.10.02 02:58 pm 國會助理的薪資比照部長?立委林濁水陳姓助理日前申請退休,從873月助理適用勞基法開始,依規定總計可以領17個基數,但據了解,該助理退休前半年的平均月薪竟然逾19萬元,8年半的年資可以領到約320萬元的退休金,由於實在太離譜,引發助理工會質疑,拒絕為明天舉行立法院助理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背書。 以今年部長級待遇為例,每月月俸和公費各為92480元,總計每月領184960元。立委助理如月領19萬餘元,可謂比部長還高。
由前立法院副院長江丙坤擔任主委的立法院助理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成員包括立委、立法院以及助理工會代表,負責審議立法院提撥助理退休金和執行狀況。對於此一案例,負責編列退休金預算的立法院方面坦承,這確實有上下其手的漏洞,但因為是業務單位,一切都依照委員會的決議來辦理。
據指出,該名陳姓助理的退休年資是從873月開始,一直到958月底,依勞基法規定,總計可申領17個基數的退休金,但申退前半年平均薪資卻高達19萬多元,比立委的薪水還高,因此遭到助理工會質疑林濁水和助理勾串,以立法院編列的助理退休金「圖利」自家人。
據了解,該名助理退休前半年,平均每個月確實約有19萬元進入戶頭,因此依勞基法的規定,退休金以此數字乘以17個基數,並沒有違法。但助理工會成員表示,一個立委每個月的公費助理費是30萬元,怎麼可能拿2/3去養一名助理?而且夥計薪水居然比老闆高?
助理工會更質疑,本身沒有事業的林濁水為什麼會如此「大方」,實在太不合情理,因此助理工會要求公布半年前,甚至更久之前陳姓助理的薪資結構,以昭公信。助理工會強調,不違法不表示合情、合理,如果此例一開,未來立委都可以找接近退休的助理,再給高薪,後果不堪設想,助理的退休準備金很快就會被掏空。
【記者鄭任汶/台北報導】
對於立委助理以高薪資申報退休金,立委林濁水辦公室上午表示,這是立委助理個人申請退休,一切依法申報,過程並沒有違法,林濁水本身並不知情,也不清楚詳細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