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7月 04, 2010

外省人血液分析:論李筱峰林媽利國族神話

7月4日,著名的台獨學者李筱峰在自由時報投稿「李筱峰專欄:為林媽利醫師敲邊鼓 呼應林著《我們流著不同的血液》」, 大意是說他接受了林媽利醫師的驗血,發現「李筱峰先生的母系血緣 應來自印度東北方的少數民族。父系血緣為非華人東南亞的血緣。組織抗原屬於閩越族人的血緣」,他認為林媽利教授近年來有關台灣人血緣的研究成果選輯成冊是 「以科學的態度為我們突破不少政治神話」,「有助於台灣人的自我認同與尋根溯源」。

李筱峰發現原來他「只是身分認同的改變,DNA並沒有消失」,因為他原本就有原住民血統云云,李筱峰林媽利雖貴為教授,在此,我還是要對他們錯亂的邏輯表示不同意見。

第一:血源能建立「國族認同」?

如果證明你的血源「非純正的中國人」或「非純正的日本人」又怎麼樣?李筱峰林媽利因為DNA而決定自己「終於」與台灣發生連結嗎?

如果因為DNA並沒有消失,台灣國族認同就有「正當理由」可以存在,那沒有DNA,那他們的認同是不是沒有「正當理由」可以存在?如果一個白人或黑人入籍 台灣,他們其實血緣上是跟台灣原生人種無關的(假設台灣有原生人種),那他們的「自我認同與尋根溯源」其實會因為他們原本血液就不是台灣原生人種而對台灣 產生混亂或有變化的正當理由?

換句話說,DNA跟台灣沒沾上邊,不可以是台灣人嗎?沾上別的邊,可以不是台灣人嗎?美國白人或黑人跟台灣人生小孩,其後代也可以去認同美國?或去認同歐洲或非洲?這不是鼓勵外籍配偶子女不認同台灣嗎?

如果DNA跟台灣沒沾上邊卻可以是台灣人,何必在意DNA呢?若是念茲在茲的認為DNA足以做為「不是中國人」的證據,那不就證明此二人把「血緣」當那麼回事嗎?因為「血緣」認定自己是或不是什麼人,這種人不就是另一種「純血主義」者嗎?(儘管他的血是雞尾酒概念的血)

李筱峰林媽利反而提供台灣人產生中國認同的理由,因為他們有中國越族部份的DNA!

第二:到底是DNA還是認同?

李筱峰認為「只是身分認同的改變,DNA並沒有消失」導致大家「自以為是大漢子民」,因為現在台灣人的DNA不是「中國人的」,所以身分認同的改變錯了,大家應該「改回來」?

台諺「有唐山公,無唐山媽」說明了中國移民沒帶女人來台,能有後代是搶原住民女性來的,李筱峰呼應林媽利醫師著《我們流著不同的血液》 開宗明義說近85%的「台灣人」帶有原住民與越族的血緣、「唐山公」其實是中國東南沿海的越族不是族譜所誤載的正統中原漢族,林媽利說她「在本書中勇敢地 戳破廣為接受的主流謬論」,現在問題就是中國東南沿海的越族是或不是正統中原漢族又怎麼樣?中國東南沿海的越族是或不是「中國人」呢?

中國東南沿海的越族幅員廣大,兩千年以來他們在中國歷史上被統治已久,自認是「中國人」的比例總比西藏新疆蒙古人多的多吧,把自己說成是自認中國人的後 代,又怎麼能排除自己跟中國人的關係呢?東晉北方士族南遷後,中原文化已在南方生根,歷朝以來南方取士總比北方多,哪個大一統的朝代會只強調「北方正統中 原漢族」而排除南方人呢?

其實,李筱峰與林媽利論述想像中最大的盲點就是認為中國東南沿海的越族不是正統中原漢族,難道不是正統中原漢族的後代「就可以」是台灣人「且不是」中國人?他們為什麼不論證不是正統中原漢族就不是中國人呢?

我看李筱峰與林媽利論證不出來。

現代中國人的概念並非只有狹隘的「北方正統中原漢族」而已,也沒有人認為中國國境內長江黃河流域外的人「就不是」中國人,李筱峰與林媽利認為越族血源可以 「證明什麼」,但越族血源很多的福建廣東人都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了,李筱峰與林媽利能以此證明什麼?當越族兩千年來一直納入中國中央的統治,又從不獨立,把 85%的「台灣人」說成帶有越族的血緣,又能建立什麼認同,「中國越族認同」嗎?

以「北方正統中原漢族」為尊就是認為「純種」才有中國認同,但這符合現實嗎?全中國十幾億人有多少因為自己「北方正統中原漢族」才認定自己是中國人呢?全世界還有幾個國家倚賴「純種」建立國家認同呢?

第三:言行不一?

林媽利新書簡介說「國家認同不是建立在血緣的基礎上,但也絕非建立在虛構的政治神話上」,我不知道這句話有沒有違背她的本意,因為這與她的做法矛盾,大家都說「身體是誠實的」,既然林媽利一直研究台灣人血液,又不斷宣揚台灣人有中國越族與原住民血源,目的是什麼呢?她在自序中說:
中國一向要讓台灣人相信台灣人是純種北方漢人的後代,說是因著北方的五胡亂華、魏晉南北朝及元朝游牧民族的大屠殺,使台灣人的祖先南遷到福建、廣東。但是 我們發現台灣人(閩南人及客家人)在基因上屬於南方的亞洲人,也就是屬於中國東南沿海原住民越族的後代,和北方中國人有相當大的距離(Tissue Antigens 2001; 57: 192-199)。同樣的2009年12月,中國的分子人類學家發表中國境內自南到北25個地區,加上在美國的漢人,共1,700人全長基因的分析,發現 中國境內的漢人在基因上可分北方漢人、中部漢人及南方漢人,這三個地區自南到北以地理漸進式的差距表現出基因漸進的差異,所以北方漢人和南方漢人因地理上 的差距大,基因距離也大,也就是說北方漢人和南方漢人在基因上有不同(Am J Hum Genet 2009; 85: 762-774)…

問題來了,中國東南沿海原住民越族的後代在中國學者認為是「南方漢人」,在林媽利認為「非純種北方漢人」,到底爭這個有什麼意義?

好吧,林媽利認為「中國一向要讓台灣人相信台灣人是純種北方漢人的後代」是「虛構的政治神話」,結果她反而證明「台灣人是南方漢人的後代」(越族後 代),北方跟南方有什麼差別?如果林媽利不喜歡屬於任何中國人血脈的構成,證明台灣人與中國越族血脈相連,這不就應了一句台諺「挫尿換閃屎」?難道要怪中 國太大人太多?

林媽利說「不管基因的來源是來自何處,只要認同台灣就是台灣人」,既然如此,為了要證明台灣人非純種北方漢人的後代,卻要強調「基因的來源是來自何處」, 為了破除北方漢人神話,卻用了南方中國越族神話,既然「不管基因的來源」又不斷強調「基因的來源」,這不是口是心非嗎?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如果中國越族或福建廣東人不能獨立,不能說自己非中國人的一支,那台灣人說自己85%的「台灣人」帶有越族的血緣,又何來脫離中國的基礎?中國越族或南方漢人有南斯拉夫種族分裂的傳統歷史嗎?

林媽利在採取葛瑪蘭原住民的唾液來研究台灣族群與東南亞國家及亞洲大陸族群的關係時被指控「未完整告知研究目的及接受採檢唾液者應有的權利,也未依《原住民基本法》取得部落會議同意」,國科會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首度以違反「醫學研究倫理」要求林媽利『必須「永久封存」葛瑪蘭族人的唾液檢驗數據,絕不能用作任何研究及發表論文。』一個學者在談人權、認同時邏輯錯亂也罷了,為什麼以侵害台灣原住民的權利來達到其政治目的?這本書有沒有引用葛瑪蘭族人的唾液檢驗數據呢?

我不懂把台灣人血緣跟中國越族南方漢人扯上關係能幫助什麼「台灣認同」,李筱峰說改了漢姓的平埔族從漢姓譜系找出中原堂號「穎川」「西河」「隴西」「滎 陽」是「數典忘祖」,問題是你們既然認同台灣人血緣跟中國越族、南方漢人有關,又強調「DNA先於認同」「數典忘祖」這類論調,你們骨子裡跟那些操弄「純 種北方漢人的後代」神話的人有何差別?李筱峰跟我相比他是超高級外省人,我曾對他獨特的怪異思維表示不解(SEE李筱峰的台灣人之路-從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將其妹黃智賢「登報作廢」談起),我不能理解他為什麼因為政治立場不同就贊成否定親情,他的『是非與親情/從富蘭克林將兒子趕出家門談起』說「政治立場衝突…會使家門蒙羞」,既然兄妹血源再親也比不過認同,那還強調85%的「台灣人」帶有越族或南方漢人的血緣有什麼意義?強調認同才正確嘛!到頭來你們不過是操弄「中國越族南方漢人」罷了!到頭來你們不過是以自己部份血統為尊罷了!

你們能接受完整的自己嗎?

美國是英國清教徒移民建立的國家,獨立之初是為了抗爭不公的稅制與爭一個「英國人的權利」,爭不成之後自己當自己的「主人」,美國這個移民國家也不會強調 哪種血統才是「純種美國人」,若以一個現代人標準還在強調「純種漢人」、「漢奸」的思維判斷,然後鼓吹是或不是什麼人,不可笑可恥嗎?

如果一個台灣人的血統不是李筱峰口中的「番邦夷狄」的「雜種」,是不是台灣人需要被質疑嗎?如果台灣人血緣跟中國越族南方漢人有沒有關係不重要,有必要大書特書嗎?

說血統不重要卻又一直強調血統,口是心非卻以此衡量他人,為證明其政治假設而不擇手段違反醫學研究倫理,說認同比血源重要又不斷強調血源,這一切難道不是另一種值得我們警惕的「新種族主義者」?也配叫「科學」嗎?

就像夫妻間已經原諒了對方,說「過去」不重要,卻又整天提起「過去」說對方錯了,如果不能接受自己身上流的每一滴血,又怎麼能尊重原住民?又怎麼能真正的愛台灣呢?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0/7/5

Link:
陳真:給李筱峰上四堂公民課:第一課:享有權利不必資格考
給李筱峰上四堂公民課:第二課:為自己爭權益是一種美德
研究葛瑪蘭唾液 林媽利遭糾正

向違反研究倫理的人說不

2007-08-24╱中國時報╱第A19版╱時論廣場╱段洪坤
(作者為西拉雅部落聯盟召集人、台南縣政府西拉雅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委員)

與噶瑪蘭族同為「平埔族」的西拉雅人,從這次林媽利醫師到花蓮新社部落採集檢體的事件中得到了教訓,原來以 前我們都太好商量了!學者要求,族人就配合 演出,甚至還對這些學者禮遇有加,沒想到大部分的族人都不知道自己的人權已遭受侵犯!這案例會是這次西拉雅部落聯盟會議討論的重要議題。

近幾年來位居台南縣的西拉雅族,也是人類學者、遺傳學者紛紛造訪研究的對象。但是,這些研究者似乎都沒有顧及學術研究倫理,事前採檢體既沒有充分告知, 事後也沒能告知部落的族人研究的成果或檢體的用途,從這裡我們看見了學術殿堂裡知識分子的驕傲,給我們的感覺是「反正我說什麼,你們也聽不懂」。像 最近兩 年來,在台南縣幾個傳統部落「北頭洋」、「頭社」都被同一位學者採過檢體,而筆者所居住的部落「吉貝耍」在我的囉唆要求下該學者沒能進入部落進行採檢體, 據了解在這兩個部落的採唾液研究跟花蓮新社部落的案例是如出一轍,從這次的新聞事件報導,也讓我們西拉雅人從新思考、反省自己族群發展與學術研究的關係。

我想學術界對於原住民的一些研究調查要有「互蒙其利」的健康想法,應該是對於這個民族要有正面幫助的,才會讓原住民感 到受尊重,如果檢體採樣不夠多,或是採樣不夠客觀,這樣研究出來的一些結果,反而對這個族群造成傷害,這樣一來叫人「情何以堪」!噶瑪蘭族發展協會這次會 有如此的動作,應該就是尊嚴、人權受損、深怕再次被少數學術研究出賣、汙名化,不得不站出來嚴正抗議。畢竟林媽利醫師的研究已經多次對平埔族群表現出不友 善言論,噶瑪蘭人包括西拉雅人怎能不謹慎面對。這是我們其他原住民部落相當好的教材,我們要學習如何向學者說「不」,也要試著與學者建立良好「研究夥伴」關係,而不只是「提供」研究,也要「監督」研究。

國科會提出糾正林媽利醫師的作為,我深表肯定。但如果國科會認定林媽利醫師的不當行為,僅止於貴報刊載的「因語言溝通發生問題,沒有完全說清楚,引發爭 議」,我無法贊同。噶瑪蘭人在多族群的夾縫中努力奮鬥,除噶瑪蘭語外,幾乎每一個人都精通國語、台語、阿美語。說語言溝通發生問題,實在是太簡化這次不當 事件!從 事件發展至今對外可蒐集得知的資訊,最少可以發現違反了以下規定:同意書內容應刊載資訊未刊載、未對被研究者詳細說明、未做到知情同意、未將同意 書副本留與被研究者存查。國科會如果僅以語言溝通發生問題為由加以認定,也有督導不實之嫌。我認同噶瑪蘭族親的想法,以召開公聽會方式,透過公共論述討論 此案涉及的人權問題,才能確實提醒研究人員對原住民族應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