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提醒:我一直在想這篇文應該怎麼寫才能表達我的忿怒與兼顧讓更多人看到的「使命」,但這種事本來就很少人關心,且政府與朝野立委都不在乎,反正寫這些形同發洩,不如罵個痛快,不想看的網友請關閉此網頁離開。
陳長文籲修正就業服務法,延長外籍看護在台居留期限,結果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與黃淑英表達反對,強調此舉會排擠本國勞工,朝野協商宣告破局,本會期確定無法完成三讀。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最大的理由是說:她的小孩屬極重度的多重殘障,連吃飯、喝口水都要旁人餵,也無法如廁,狀況比陳長文的小孩更嚴重;但她運用國內的居家照護體系,沒有聘請外勞,每月花費一萬多元,晚上則接回家照顧…
我已經寫過很多這類的東西,不想老提自己有多「可憐」,更為了避免網友覺得我翻來覆去都講這套。總之,當民進黨立委陳節如夸夸其言「我也有重殘兒 我沒請外勞」時,不妨比較一下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與一般人民的差別。
一、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是「公務人員家庭」,自稱「最起碼是餓不死,所以在經濟壓力上還算過得去」,但絕大多數人不是「公務人員家庭」!「極重度的多重殘障,連吃飯、喝口水都要旁人餵,也無法如廁」的台灣人很多,我也照顧過這樣的家父,民進黨立委陳節如就不必以此再多說了。
二、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照顧的是「一個子女」,而且是「她自己、她的父母、以及後來所生下的三個小孩,全都一起照顧極重度智障的兒子」、「她與先生更是要協調時間、互相配合,才能兼顧兒子與工作」,一般人呢?不敢說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的兒子「好命」,但陳節如的丈夫是大學教授,也已經退休,可以「搭配臨托保育員日間的協助」…,這都是陳節如自己說的,妳當然會覺得「不假外勞,也可以照顧孩子」!
一般人的家庭有這樣的「人力資源」嗎?陳節如大立委!
三、陳節如表示「她的小孩無法自理生活…白天的時候,是用鄰托方式、日間居家照護體系,每月花費1萬多元,到了晚上就接回家照顧」,有種話來形容陳節如剛好:站著講話不腰疼!
陳節如是立委耶,而且還是民進黨立委,丈夫是大學教授,當然可以「鄰托」,換做是我,「鄰托」給誰?鄰居不必上班嗎?鄰居不必顧家嗎?難道把重殘丟到別人家嗎?
陳節如是立委,而且還是民進黨立委,丈夫又是大學教授,日間居家照護體系當然「服務周到」,這不是因為陳節如妳兒子別人愛照顧,而是全台灣人都會害怕妳的權勢,如果妳是阿貓阿狗看會不會有人理妳!
這件事,我在「民進黨與國民黨社會福利制度的區別」略提過就不再提。
更讓我意外的是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的野蠻態度。
朝野協商時,陳節如一開始就表明反對立場,「認為陳長文來立院遊說,此風不可長」。
根據遊說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被遊說者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民意代表。…
可遊說事項,遊說法第四條:
與欲遊說之政策、議案或法令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無關者,不得遊說。
不可遊說事項,遊說法第五條:
一、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行為。
二、外國政府或政府間國際組織派駐或派遣之人員所為職務上之行為。
三、人民或團體依其他法規規定之程序及方式所為之申請、請願、陳情、陳述意見等表達意見之行為。
換句話說,什麼叫「此風不可長」?
民主國家中,合法的行為被民進黨立委認為「此風不可長」?陳長文沒向妳拜碼頭妳不爽嗎?
更讓人覺得民進黨立委陳節如偽善到極點的是:什麼叫「此舉會排擠本國勞工」?
妳花一萬多元就有照顧到本國勞工?妳花一萬多元要別人照顧妳的寶貝兒子,一般人的老殘父母花一萬多元請得到人照顧嗎?不是每個人都像妳是「公務人員家庭」!
請不起本國勞工的人,該怎麼辦?家裡包括病人就一兩個人而已怎麼辦?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的上一任是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王榮璋委員,他揭發民進黨立委余天請「外籍看護」當家庭佣人還溜狗,王榮璋委員消失後,請問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為什麼民進黨立委余天的「外籍看護」可以當家庭佣人又溜狗,為什麼這樣不會「排擠本國勞工」?
當然,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比我等小民更偉大(尾大、大尾)的原因是:她是立委,而且還是民進黨立委,她的小孩屬極重度的多重殘障,她是天下父母心!
記得我父親還在世時,我與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的差別是,我不是立委,我沒有小孩,我是父親生病…
記得jun5238兄在「今日王老頭 明天馬英九」回應我與網友時,認為老人安養問題可以交給「中國孝道」與「大同世界」的「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或曰內儒外法,內聖外王,由內而外,先道德後法治…」
真讓人哭笑不得,難怪晉惠帝聽到饑荒會說「何不食肉糜」。
我不像jun5238兄有母姊可代勞,廣大的台灣身心障礙者家庭更不像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有這麼多人愛護著她的寶貝兒子,台灣立法委員也不過百來個,我若要是一個月賺二十幾萬的立委,有權有勢又一大堆親人可供使喚,還會在網路上哭夭嗎?
「大同世界」從來就是幻想,我們只有「極樂世界」可以寄望!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1/1/5
我沒請過「外籍看護」,我對「外籍看護」問題的看法,請參照:
1.台灣如何用法律壓榨外勞:15840奴工與180個教授
2.由一張綠色傳單看台灣之恥
蘋論:支持外籍看護延長居留
2011年 01月05日 蘋果日報
陳長文向立委陳情,希望修改《就業服務法》第52條,延長外籍看護在台居留期限,從9年延到12年,引起部分綠委及勞工團體的反對。
家屬難長年顧病患
綠委陳節如表示,她的兒子是重殘者,白天靠臨托、日間照護體系,晚間自行照顧,不需要聘僱外勞。殘障聯盟祕書長王幼玲也說,延長聘僱外勞就像吸食鴉片、嗎啡,延長3年又如何?政府別再花錢放煙火,應建立長照制度。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指出,許多外籍看護來台,領低薪又要24小時工作,很不人道,推動長照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綜合而言,反對延長外籍看護在台時間的理由是:1.自己家人可以照顧。2.會搶走台灣勞工的飯碗。3.外勞低薪工作時間太長,違反人道、人權。4.延展3年又如何,到時還是要聘僱新的外傭。5.應壓迫政府推動長照。
家人可以照顧嗎?坦白說,能夠長期做到的不多。先不提家人必須上班工作,即使辭職在家或沒工作,長期照顧都會心力交瘁,可能發生上月83歲老翁殺79歲病妻的悲劇。會搶走台灣人的工作機會嗎?就是因為台灣人已經不做這麼辛苦的工作了,才有引進外勞看護的政策,怎麼倒果為因說外勞搶走工作機會呢?台灣人大多不願長期照顧病障者,即使願意做,工資也很高,長期下來一般殷實家庭都受不了,何況中低收入戶。
外勞低薪但工作時間太長,有違人道與人權。這話很對,但是可以從修法改善外勞的待遇,包括休假、鐘點費、保險等做起;而且勞動市場也是自由市場,會按經濟規律調整,不必擔憂。何況剝削是相對意義的概念,台灣覺得少的工資在外勞的國家可能算是很高的收入。至於延展3年又如何?因為目前無法一步跳到終身或長年聘僱,只好先延長3年再說。因為照顧病障者熟悉之後,換人將是很大的麻煩,病障家庭又要陷入憂慮。所以,理想的狀態是能夠長年照顧,不必換人。
長照不知何年上路
至於壓迫政府建立長照制度固然正確,但緩不濟急。官僚體系拖死狗的經驗人人都有,不知道要等到哪個猴年馬月。知道為什麼「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嗎?就因為是政府發包的。因為憐惜身體病障者之苦,也同情家人的身心重擔,所以我們支持外勞看護延長居留,最好是能無限期或長年居留。
家有喜憨兒 “立委”陳節如全家總動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2-10 12:07:14
中評社香港2月10日電/政治人物常常忙到沒有時間與小孩子相處,但是與民進黨新科不分區“立委”榜首的陳節如相比,可真算是小巫見大巫了!
三十多年前,陳節如的長子六個半月時,在大人沒注意時不慎跌落床下,送到醫院急診室已經翻白眼,在那個沒有醫療知識的年代,早期療育與醫療的相關資訊都相當差,住院一個月也沒見到主治醫師做任何處置,直到送紅包給醫師後,隔天才立刻安排腦神經外科手術,但陳節如長子的腦部與視力已經嚴重受損,造成了極重度智能障礙、癲癇,並且必須終生服藥。
據中時電子報今天專題報道,陳節如在漸漸認知兒子不會好起來後,全家人開始總動員來照顧他,包括在大學擔任教授的先生、她自己、她的父母、以及後來所生下的三個小孩,全都一起照顧極重度智障的兒子,尤其是她與先生更是要協調時間、互相配合,才能兼顧兒子與工作。直到十多年前,政府提供公費臨時托育的保育員,在日間提供免費的“喘息服務”,超時的部份則由家屬自行負擔費用,家人的壓力才稍稍減輕。
陳節如說,現在他的兒子視力非常差,眼睛的焦距不對、平衡感也不好,行走全部需要靠他人攙扶,幾乎沒有行動力。目前她先生已經退休,搭配臨托保育員日間的協助,每天都必須帶著兒子四處走走、搭公車、到其他機構與其他病友互動,並且做些物理治療,以避免四肢不活動而造成萎縮。而陳節如自己則是每天早上與晚上都會撥出時間與兒子互動。
陳節如表示,他們是公務人員家庭,最起碼是餓不死,所以在經濟壓力上還算過得去,但是精神壓力上的折磨,則真的很辛苦。陳節如說,她兒子小時候感冒,不願意張開口吃藥,讓她足足耗上三個小時,但經過不斷的訓練之後,陳節如滿意的說:“現在他很乖了,都會乖乖吃藥了!”
過去,陳節如的兒子吃飽飯後,總是自己站起來就離開,經過全家人不斷努力訓練,現在她的兒子已經會等到全家人都吃飽了才起身。陳節如說,這都是透過不斷的訓練、反覆使用錄音機等輔助器材才有的成果,相當辛苦。
對於外界異樣的眼光,陳節如說,如果她在乎的話,現在就不會出來為社服團體做事、發聲了。陳節如也呼籲其他有類似狀況家庭的家長,應該把自己的小孩子帶出來、勇敢面對,對社會大眾進行社會教育,讓大家知道社會上也有這種弱勢群眾。陳節如說:“父母要先走出來,小孩子未來才有希望!”
家中有這樣特殊的小孩子,會不會排擠到照顧其他小孩時間與金錢?陳節如說,他們夫妻倆還是堅持讓所有的小孩都能夠學點不一樣的東西,雖然排擠難免,但是他們還是會盡力讓所有的孩子能夠獲得同樣的照顧。
面對未來,陳節如說,他們能照顧多久就照顧多久,她現在也正努力在推動支持系統的照顧模式,如果未來真的年紀大了無法照顧,也只能將兒子送到社福機構協助照顧。而她所籌組的台灣社會福利聯盟,也將朝從出生到老、包含政府釋出的全部服務,全方位的為身心障礙者的小孩、家長爭取權益。
陳節如:我兒比陳長文寶貝還慘
【聯合晚報╱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 2011.01.04 05:20 pm
紅十字總會長陳長文為極重度殘障兒子請命,希望修法放寬外籍看護在台工作期限。民進黨立委陳節如上午表示,天下父母心可以理解,但到立法院遊說,此風不可長。她的小孩也是重度殘障,狀況比陳長文小孩還嚴重,喝口水都要人家餵,但她還是運用居家照護體系,沒有聘請外勞。
陳長文為兒子請命,希望立法院能修法延長外籍看護工作期限,目前國民黨立委已提出修正草案,等待朝野協商的結果,陳節如與勞工團體上午舉行記者會表達反對立場。
她批:扭轉制度 此風不可長
陳節如表示,陳長文為小孩請命可以理解,但是這樣到立法院遊說,破壞原有的居家照護體系制度,此風不可長。陳節如說,她的小孩比陳長文的小孩還嚴重。
陳節如的孩子是在嬰兒時期,因為不小心從床上跌落,造成腦出血壓迫到腦神經,如今視力、智能、肢體行動上都出現問題,屬於極重度的多重殘障。
陳節如表示,她的小孩無法自理生活,不能自行吃飯,連喝一口水都要人家餵,也無法如廁,但她還是運用國內的居家照護體系,沒有聘請外勞。白天的時候,是用鄰托方式、日間居家照護體系,每月花費1萬多元,到了晚上就接回家照顧。
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表示,若未來過度依賴外籍看護,將衝擊國內現有的照護制度。他認為,台灣許多勞工家庭也有需要被照顧者,但他們請不起外勞,現若為一人修法,延長外籍看護工作年限,最終只是圖利雇主罷了。
【2011/01/04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星期二, 1月 04, 2011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