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台灣族群與二二八白色恐怖眷村訴訟戰 搶先看22:論台灣的仇外-從挪威殺人魔 Breivik 讚台灣談起
節錄:挪威殺人魔
Anders Behring Breivik 於 2011 年 7 月 22 日利用炸彈和槍械恐怖攻擊殺死了 77 人,具有極右派的種族思想,反「多元文化主義者」和仇恨伊斯蘭移民,在其《2083
—— 歐洲的獨立宣言》(2083 – A European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宣言中對台灣、日本和南韓推崇備至,認為是西方民主國家的楷模,原因是台、日、韓都採行單一族群文化價值體系(monoculturalism),排斥外族。宣言中提到「台灣」和「台灣人」不下十六次。」「台、日、韓三國在文化上代表了一九五○年代的古典保守主義,但科學和經濟進步,社福也很完善,吸收了西方國家的精華,不採多元文化主義;拜單一族群模式所賜,三國現在擁有最和平的社會,犯罪幾乎不存在,人們可以自由自在旅行,不必老是擔心會被姦殺擄掠,「是保守派運動的楷模,恪遵族群血統純正的原則。…台、日、韓和芬蘭部分地區,是僅存的拒絕多元文化主義的「西方」國家。如果台、日、韓位在歐洲,早就被妖魔化為納粹、法西斯和種族主義者。」
,一時許多台灣人感到錯愕並予以反駁,台灣是這個殺人魔想像中的樣子嗎?
許多人眾口鑠金說台灣的最大特色是「人情味」,坊間媒體每隔一陣子也會有一些歐美國家的白種人投書或接受採訪時表示「台灣人很熱心、很有人情味、對外國人很好…」。但就筆者的經驗而言,除了多重身心障礙的母親備受台灣社會歧視的情形外,台灣對特定國家、民族的仇外情緒簡直強烈到無以復加。如果中華民國台灣是聯合國會員國,肯定會被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要求加強防止歧視外國人的仇恨言論,其實,台日韓的種族歧視言論早引起聯合國側目。
舉例而言,日本近來出現對北韓人(朝鮮)不友善的仇恨言論,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於 2014 年 7月 15、16 日兩天在日內瓦的聯合國歐洲總部認為日本未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報告顯示日本 2013 年發生 360 起歧視外國人的仇恨言論。台灣社會除了跟著美國思維仇恨北韓外,普遍對韓國(大韓民國、南韓)亦有強烈的仇恨意識。例如在一般論及韓國時,許多人會批評其人種,又說其「沒有文化,愛耍流氓,不值得尊敬」,在 2010 年亞洲運動會跆拳道爭議事件中更是達到頂點。當時因為楊淑君因電子襪感應片犯規取消比賽資格,許多台灣人民認為裁判不公而認為應歸咎於大陸及韓國籍裁判,後來演變成抵制韓國貨運動及在網路發表對他們的仇恨言論、燒韓國國旗等,更有激進人士到臺北韓僑小學擲雞蛋洩憤。發洩仇恨情緒竟然找到小孩子來下手?韓寒以《太平洋的風》讚美台灣,廣州《新周刊》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韓國人恐怕不這麼想。…
…台灣外交處境不易,陳水扁及民進黨在野時,批評國民黨政府所交均係「小朋友、黑朋友、窮朋友」
,陳唐山任外交部長時批評新加坡為「鼻屎大的國家」,且不論政黨與相關事件,這些歧視性言論可以隨便說出來嗎?另一方面,這些劣跡不就證明挪威殺人魔 Anders Behring Breivik的觀察,而他所言「如果台、日、韓位在歐洲,早就被妖魔化為納粹、法西斯和種族主義者。」,是否可以解讀為台灣現行的價值觀並不容於歐洲呢?
筆者曾受教於某老師,其專長為行政法與憲法。某次他談及其妻被移民署「騷擾」的事情,原來是移民署打電話問他「要不要讓老婆入中華民國國籍」。這個老師在課堂上很不滿,說「跟你們講過很多次不要了!…」,筆者還曾誤以為他捍衛外籍配偶的人權呢!?其實一般在台灣嫁娶外籍配偶的人,其對象都必須接受「境外面談」,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外籍配偶若來自東南亞、印度、奈及利亞等特定廿一個國家就有「莫大嫌疑」。面談過程中,夫妻要不斷被質疑及探詢床第隱私,形同貶抑當事人的人格。2011 年 4 月間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召開「我家有囍事,國家別來亂!」記者會批評此事,當時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回應「境外婚姻面談機制,係為防止假結婚真打工等非法行為,若相關狀況不再發生就會取消,最近就取消俄羅斯的境外面談;婚姻面談全程錄音錄影,且面談紀錄須經當事人簽名同意,若我駐外人員有不當行為,歡迎提出具體事證,由駐外人員出面說明。」。但據學者研究,當事人若要調錄音錄影證明駐外人員之歧視行為,外交部卻會以保護實為執行「公務」的面談人員之「隱私」為由,將《個人資料保護法》變成保護公務員規避人民監督的用途,章計平所言不是空口白話。其實筆者老師的配偶正是他博士論文指導教授的女兒,一個日本人是也。她由於是來自美、日、法等國家的配偶,只要申請母國的單身證明,經外館驗證就能在台登記結婚。沒想到只因來自日本,竟會被移民署多次「電話請求」歸化呢!可日本禁止雙重國籍,誰要移民台灣呢?筆者認為這位日本女婿替外籍配偶爭人權,顯然是會錯意!…